江安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我县现有灭活疫苗北京生物、北京科兴中维,重组CHO疫苗智飞龙科马。北京科兴中维、北京生物、医科院生物可以混打(12-17岁人群只能北京科兴和北京生物混打),智飞生物疫苗仅限成年人第2/3剂次接种,请相互转告。

注意事项
1.12-17岁人群请务必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接种,并携带好受种者和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及手机,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2.在接种现场不高声喧哗、保持安静、戴好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距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扫健康码进入。
3.接种前一天避免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正常饮食。
4.接种后:
(1)注射部位应保持干燥。
(2)3-7天之内不宜饮酒。
(3)不宜剧烈运动或马上健身,应注意休息。
(4)1周内不宜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饮水。
(5)1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过敏物及常见致敏源。
(6)仍需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
(7)若出现较为轻微的不适不需处理,2-3天后大多可自行恢复;若局部红肿、疼痛特别严重、发热超过38.5℃,就需要及时就医。
新冠疫苗接种
明确了31种可以接种的情况,
6种暂缓接种的情况,
6种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以及15种其他情况,
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公众常见的问题
给出了更为详细明确的指导建议。
一、可以接种的情况
1、已知对 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 ,可以接种。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 不是急性发作期, 可以接种。
3、 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 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 血压低于160/100mmHg, 可以接种。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 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 可以接种。
6、 甲减患者 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 甲功正常, 可以接种。
7、慢性湿疹 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 可以接种。
8、慢性*麻疹荨** 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 可以接种。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 症状不明显, 可以接种。
10、慢性肝炎 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 可以接种。
11、肺结核 不是活动期, 可以接种。
12、银屑病 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 可以接种。
13、白癜风 处于非治疗阶段, 可以接种。
14、慢阻肺 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 可以接种。
15、强直性脊柱炎 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 可以接种。
16、抑郁症药物 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 可以接种。
17、 精神疾病 患者, 病情稳定, 可以接种。
18、用于 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 ,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 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 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 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 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 建议接种 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 处于非治疗阶段, 可以接种。
22、单纯腹泻, 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 可以接种。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 术后恢复正常, 可以接种。
24、器官移植术后, 恢复良好,体征平稳, 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 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可以接种。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 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的话, 可以接种。
27、 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 可以接种。
28、 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 , 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 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 月经期 可以接种。
31、 侏儒症 可以接种。
二、暂缓接种的情况
1、 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体下**温≥37.3℃), 暂缓接种。
2、 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暂缓接种。
3、 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暂缓接种。
4、 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 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 *麻疹荨**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 暂缓接种。
6、 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 暂缓接种。
三、不可以接种的情况
1、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不能接种。
2、 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不能接种。
3、 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 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 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 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 不能接种。
四、其他情况
1、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 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 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3、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 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4、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 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5、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 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6、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 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 ,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7、 既往 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 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8、在疫苗接种前 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9、接种后不建议 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10、现阶段建议用 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如遇当地疫苗 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 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 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 产品完成接种。
1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 尽早补种 。间隔时间21-56天,21天后及时接种。
12、新冠灭活疫苗在 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 , 无需补种 。
13、现阶段 暂不推荐加强免疫 。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14、 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15、咨询电话:0831-2634181
来源 | 江安疾控
编辑 | 张彧华
责编 | 周琼 王政伟
监制 | 杨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