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聚焦
近日,渠县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前段时间他在渠县人民医院做了肛肠手术,出院后突然发现在伤口里面还留有一根医用纱条。

事件经过
王先生今年23岁,靠经营电器生意维持生计。去年7月,他发现患有高位复杂性肛周脓肿,于是就到渠县人民医院肛肠科就医,医生为他进行了手术治疗。
今年7月份,病情再次复发并在该医院肛肠科由胡医生为他再次做了手术。治疗后他出院休养,没想到出院一个多月后病情迟迟不见好转,每天痛得厉害,王先生就把伤口抠开,他看见伤口里面还有纱条。

王先生立即打电话通知了胡医生,胡医生让他到医院取出纱布。第二天,王先生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医院治疗,由另一名姓廖的医生将纱布直接扯出,导致出血流脓。
事情发生后,王先生找到院方和渠县相关部门讨要说法,但是都没有得到圆满答复。后找到医调委,院方让其先住院治疗,可王先生发现院方没有经他同意就为他办理出院手续,至今事情都没有处理。

部门回应
记者来到渠县人民医院肛肠科,找到胡医生了解情况。胡医生告诉记者,放纱条的目的是压迫止血,当时放了4根,每次换药都要检查伤口取纱条,这4根纱条是手术后第三天取出。对于为何在取出几根纱条之后还有一根纱条留在伤口里面?胡医生解释,存在一个放纱条取纱条的过程,目的是引流通畅,不存在遗留在里面,只是引流作用。廖医生觉得伤口好到一定程度,应该取出来了。他觉得不存在失职,出院后有什么情况到医院来换药处理。
据了解,这起医患纠纷发生后,院方曾经与患者进行协商,但是因为赔偿标准不一致就没有达成处理意见。渠县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接待室负责人王彩云表示,院方会继续跟患者沟通,积极妥善处理好这起医患纠纷,他希望王先生走正规程序,双方合情合理把事情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