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一个同事借了我2.5元钱,至今也没有还。
记得那是一个下午,路上那个同事骑着自行车迎面走来,看到我下了车,说正好那边卖拖鞋,两块五一双,没带钱,看看你有没有两块五毛钱。

两块五毛钱,在当时不算多,但也不算少,毕竟两块五毛钱就能买一双拖鞋。
当时犹豫了一下,不太想借给她。因为曾经听说过这个同事经常向同事们借钱,借的都不多,都是几块的小钱,但也都不还。口碑不是很好。
犹豫之后,还是借给了她,毕竟只有2.5元钱,那么大一个人向你张了嘴,身上有再不借给她,有点不好意思。
的确,像同事们所说的,这两块五毛钱,从此以后便杳无音讯了。
说去跟她要吧,自己反而不好意思,张不开口。不跟她要吧,毕竟是自己的钱。算了,自己又不是没有,也不太缺这二点五元钱。
但是这2.5元钱却一直让我记在了心里,这么多年总感觉别人欠了我2.5元钱。

今天我却突然想通了,也许她就是马大哈,并非有意要借钱不还,可能真的是忘记了,真的没有把借钱当回事,特别是那么零零碎碎的小钱。
因为我自己有一次借钱的事,也很让我难以忘怀。
也许那个同事和我一样,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别人借自己的钱念念不忘,自己借别人的钱,却转瞬即被抛到了爪哇岛。
那是一个周末,到当时的联华超市,就是现在的胖东来逛街。买东西的时候才发现钱不够。正好碰见了一个年轻同事,当时我们在一个办公室,关系也非常好,经常一起散步聊天。
于是就向她借了100块钱,我知道自己借别人钱很容易忘还,就跟她说,假设说我忘了还你,别不好意思,直接跟我要就行了,我容易忘记还钱。

之后,果真将这100块钱借款完全忘记,直到有一天,我的另一个同事找到我,说起了这事,我才恍然想起。
大概是因为在之前的一天到俱乐部看演出,正好和借给我钱的这个小同事坐在了一起,我们边看边聊天,说说笑笑好不开心,但私毫也没有提起借钱的事。
同事应该意识到我是完全忘却了借钱的事,而她又不好当面提起,于是就找了一个我们两个关系都还行的另一个同事,让她转告我提醒我还钱。
我这才赶紧给这个中间同事200块钱,让她帮我还了。因为那个同事已调往另一个单位,平时很少见面,所以不能当面奉还。
结果,第二天这个中间同事又找到我,说你真是晕,借了人家100块钱一直忘了不还,现在又还给人家200块钱。
其实当时我有点懵了。当被提醒的时候,确确实实想起我借了人家的钱,但是印象中是借了200,可是同事说借了100。
我想大概她是对的,毕竟是借了她的钱,她应该印象深刻。
这两件事都已过去了很多年了,一直都没有忘记,一个是借钱给人,一个是借别人的钱忘还。今天又想起多年往事,我想把他们都给忘记了。
特别是那个未还的2.5元钱。
人的脑子本来就容量有限,再记着走这些破事,特别是好像心里还有点儿小不悦,不如将他们忘却,多以宽容之心想人待人,可能会更好一些吧?

何况如果是和我一样的特点,我不去直接提醒她,可能真的是当时就已经将这件事忘记,在她心里早就随风飘散了吧?
这样想来,我反倒有点小快乐,我感觉自己的心胸变大了,宽容了别人,也宽容了自己,这种感觉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