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近日,巴中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到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康复救助对象
《方案》规定,康复救助对象为:
▷ 符合条件的0-12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脑瘫、孤独症儿童。
▷ 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4岁。
需要注意的是,被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具有巴中市户籍;
▷ 家庭经济困难(包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残疾儿童,必要时可适当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限制);
▷ 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 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康复救助内容
手术:
为残疾儿童实施先天性畸形及脑瘫等原因造成的后遗症肢体矫治,人工耳蜗植入及其他可实施的康复手术。
辅助器具适配:
为残疾儿童适配助视器、助听器、人工耳蜗产品、假肢、矫形器、轮椅、助行器等基本辅助器具。
康复训练:
为残疾儿童提供视力听力言语障碍、脑瘫、肢体矫治术后、智障儿童、心理疾病、孤独症等康复训练。
康复救助标准
康复手术:
每名不超过3万元/年。
基本辅具适配:
助听器不超过1万元/人,人工耳蜗不超过6万元/人,普及型假肢安装不超过1万元/人,基本辅具适配不超过0.5万元/人。以上经费包含评估、适配服务费。辅具适配后2年内不重复救助。
康复训练:
每名不超过2.4万元/年。
送训补贴:
在定点机构康复训练期间300元/月(按康复训 练儿童人数、实训时间据实打卡发放)。
申请方式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直接或通过“开放量服”自助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康复救助方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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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巴中民政
编辑 | 文成婷
审核 | 尹苒
审发 | 曾晓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