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律师频繁遇害的行业反思。
浙江34岁的律师遇袭身亡,在网上评论区看到很多对这个行业的口诛笔伐。其实无论如何,这是一个34岁鲜活的生命,受到了不法侵害,对于犯罪大家一定要坚定要严惩。但同时李律师认为,尽管是警方通报了初步侦查,这跟律师的业务无关,是邻里纠纷,但是李律师认为或多或少可能会与我们这个职业的身份或者说跟这个职业的不良习惯有关。
基于此李律师提出三点个人的经验看法,与同行和粉丝们一起来分享。

·第一,法律是供人使用的工具,千万不要被工具改造成为施法凌弱的机器。为什么这几年受到不法侵害的多见年轻律师?一方面年轻气盛,喜欢冲撞他人,另一方面是对人间疾苦和人性复杂性的洞察力不够,以为懂法就可以仗法欺人,对社会底层开始蒙骗胁迫,甚至有很多人为金钱充当打手。
作为律师经常会被人邀请去参加一些谈判,发律师函,其实不乏有利用律师充当打手来恐吓对方的。李律师一般都是拒绝的,给自己留一个底线,同时也是一个安全的保障。有些老律师知道危险就驱使一些年轻律师去,年轻人血气方刚,当然被当枪使,最后也难逃枪炮的命运。

·第二,遇到垃圾人一定要远离。但律师也是人,不要以为自己是精英,离人太远。现在社会戾气很重,有很多人看到不爽就想骂两句,甚至咬两口。其实这种人也有自己的苦衷只是病了,为了避免传染我们离他远一点。

法律是一个理性人的工具,对疯子的作用其实不大。很多年轻人被影视剧或者刚入行,被一些业内的大咖*脑洗**,开始打造自己的精英人设,以为换了一个办公环境,换了一身行头就可以做人上人了,甚至跟社会底层好好说话的能力都没有。
在我们东北有句话劝慰这些人,就是挨揍挨得太少了。律师做久了,你会发现所谓的行业的光鲜跟这个职业本身没关系,商业社会一切都是利益交换而已。社会需要,律师是专业的人士,而不是脱离群众的高级人渣。

·第三,要知敬畏,知进退。不要试图通过激怒对方来获得自己的成就感,要以理服人,穷寇莫追。兔子急了都知道咬人,何况对方是人。
大家觉得李律师说的有道理吗?评论区大家一起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