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性病的医保报销也发生了变化。如今,患者可以通过青备案来获得部分药品的报销,而无需住院。
烟台广播舒越。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经历了巨大的变革。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环境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人民的生活节奏很快,生活压力较大,饮食习惯不规律。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我国的疾病谱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恶性肿瘤、慢性肾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及其并发症占据了我国公共卫生支出的85%以上。各种慢性病已经成为我国国民身体健康的最大威胁。慢性病的治疗与一般疾病不同,许多慢性病无法根治,只能通过长期的用药或门诊治疗来控制病情发展。因此,国家医保局一直致力于完善医保的门诊报销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自去年以来,各地都出台了许多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的新规定,包括申请、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需要先行申请审批,在医院就诊诊断出某种门诊慢性病后,需要填写门诊慢性病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不同慢性病病种的申请资料不同,主要包括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书、化验报告、出院记录等。

提交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审批通过后,医保信息系统会进行备案。备案后,下次就医时只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报销。以前,各地通常规定必须住院诊断的门诊慢性病才能申请门慢门特报销。

此前,国家医保局及多地的医疗保障部门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明确各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就诊记录等作为门诊慢特病认定材料。门诊慢特病的认定材料逐步减少书面证明材料。对于门诊检查可明确诊断的疾病,不得将住院作为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必要条件,取消了需要住院才能申请门诊慢性病的相关规定。

在此之前,国家医保局出台了医疗保障清单制度,明确了医保可以报销和不能报销的范围。此前,各地都取消了门诊慢性病关于医保小目录的限制,即只要申请审批了某种慢性病,在门诊就诊时,就可以报销医保目录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三大目录内的诊疗、材料和药品等。例如,患有高血压的慢性病的患者,即使只是感冒或发烧,也可以使用慢性病报销。

此次改革后,医保部门明确了门诊慢特病的报销范围,规范了门诊慢性病的医保报销,缩小了报销范围。针对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药品,如果不在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或明确禁止在门诊使用的药品,以及辅助或滋补类药品等非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门诊慢性病的治疗通常分为两种情况:长期用药和长期治疗。例如,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只需长期服用降压药和降糖药;而尿毒症和恶性肿瘤患者需要进行血液透析、门诊放化疗等长期治疗。因此,医保报销也分为两种,即一类和二类慢性病。

·对于一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其在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则按照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
·对于二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其在门诊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则按照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则由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一类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封顶线与住院相同。而二类的慢性病封顶线则由各地自行设定,一般为每个病种5000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