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养老金几岁冻结 (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能冻结或划扣吗)

2021实务第6期:老年人的养老钱!

被执行人的退休金能否长期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可以划扣吗

序幕拉开: 在很长一段时间,浙江乃至全国各地法院在执行涉及退休人员的民事案件,需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各地社保机构以社保部的劳办函对此问题有明确规定为由,拒绝协助人民法院协助冻结、扣划养老金,致使不少案件无法执行。退休老头拿着丰厚的退休金,正偷着乐……

“缘起重庆社保局”

关于“法院能否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的争议,缘起重庆社保局的一个请示。当年社保部劳办函答复认为: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离退休人员能否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直接关系到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同时,养老金在发放给离退休人员之前,仍属于养老保险基金,任何单位不得查封、冻结和划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法定授权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运营机构,承担着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职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法院判决的债务。

被执行人的退休金能否长期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可以划扣吗

“浙江高院,剑锋出鞘”

对于上述现状,2014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挺身而出。浙江省高院以《关于请求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废止劳社厅函12002]27号复函的报告》,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废止原社保部办公厅答复重庆社保局的《关于对扣发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抵偿债务问题的复函》。

因为浙江省高院认为:

一方面 ,劳办函意见于法无据。劳办函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的规定时理解有误。因为这份司法解释针对的是社保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与其他企业发生纠纷的情况,与退休人员作为债务人的情况截然不同。

另一方面, 社保机构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养老金。因为《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社保机构作为养老金的管理和发放部门,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养老金。当退休人员作为被执行人时,其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无疑属于责任财产,可以用于清偿债务。考虑到退体人员属于特殊群体,最高法院法研[2002]13号答复,对人民法院执行养老金已经在执行顺位和限度上作出了保护性规定,体现了公平、正义原则。且实践中,很多申请执行人的境遇远比作为被执行人的退休人员困难。故社保机构于法于理于情都应协助人人民法院执行养老金。

被执行人的退休金能否长期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可以划扣吗

“最高法院,定分止争”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认为,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能不能执行的问题,实际上涉及两个问题:(一)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是否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二)社保机构应否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面对浙江省高院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浙江省高院所请事项不属于协调事项。按照浙江省高院的思路,由最高法院去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行废止劳办函,从实践看程序比较复杂。且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没有法律依据且没有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的情况下,直接下发限制人民法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其妥当性有待商榷,该文件自然也不能成为限制人民法院执行的依据。否则,一旦某一机构出台了非法限制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人民法院就去协调,显然是自缚手脚,自损权威。所以,经过研究,最高法院直接以函文形式答复了浙江高院。

被执行人的退休金能否长期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可以划扣吗

大幕落下: 最终,最高院在《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认为: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2、243条规定,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但程序要规范,应当依法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被执行人的养老金时,应当注意向社会保障机构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法律规定的精神,取得理解和支持。如其仍拒绝协助的,可以依法制裁。

至此尘埃落定,法院实践层面再无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