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诉前调解 (现场诉前调解)

“寒冬之中化解一场纠纷,增添人间几许温暖。”杨庙法庭王静在诉前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后,不禁发出了如此感叹。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1日,蚌埠某食品公司雇佣许某在公司食堂工作。同年12月11日,许某在食堂工作时,左手不慎被压面机压伤,受伤后许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许某桡骨远端骨折、尺骨茎突骨折、三角骨骨折、豆骨骨折、钩骨骨折,为此许某住院治疗14天,花去医药费5442.58元。后经安徽天平司法鉴定所鉴定,评定许某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左腕三角骨、豆状骨及钩状骨骨折致左腕关节活动功能丧失25%以上构成十级残疾。评定许某左尺桡骨骨折、左腕骨骨折非手术治疗的误工期为18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

后许某就赔偿事宜多次与蚌埠某食品公司协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许某求助到杨庙法庭。

“我受伤严重,花费也不低,那公司不愿意赔偿我。”

了解了许某的基本情况后,承办法官王静安抚好其情绪后立即带着书记员到了许某工作的某食品公司,将许某的就医病案、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交到公司,并给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

“我们公司愿意赔偿许某的医药费等,但是希望法庭能够在赔偿金额方面帮忙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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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承办法官王静趁热打铁,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杨庙法庭。

“不行,他们必须赔偿我10万元,否则我不和他们谈。”

“我们只能赔偿9万,他要不同意,那就打官司吧。”

在法庭,眼见双方剑拔弩张,承办法官王静决定让双方都以“诉苦”的方式把心中所想全部说出来,再找准症结解决问题。随后,在认真倾听后,针对双方存在的疑问和分歧,结合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王静推心置腹地给双方分析情理和法理,释明了调解对于双方当事人的优势,同时,拿以往办理的类似案件“以案释法”。最终,该食品公司承诺在一周之内一次性将赔偿款95000元打到许某账户,许某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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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已经全部拿到了,太感谢法院了,不知道我们劳动者维权有多难,十分感谢法院的帮忙。”

一周后,承办法官王静一大早接到了许某打来“报喜”的电话,对法庭的帮助道出无尽感谢。

一直以来,固镇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如我在诉”推动诉调对接向前延伸,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新方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与正义。

来源:固镇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