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上修建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对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对*迁拆**征收土地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我们家的房子要*迁拆**,可是比隔一条街我舅家*迁拆**的钱少了一半,我觉得不公平,而且周围商品房也都涨上去了,拆了老房拿到的钱根本买不起新房。我应该怎么争取*迁拆**款?

如果认为自家房屋*迁拆**补偿评估过低,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可以双方协商,求助政府部门进行调解;可以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建议网友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对房屋征收补偿不满意怎么办?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问题,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在评估阶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迁拆**补偿款项是和被*迁拆**房屋的性质、区位、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具体用途等因素相关的,如果对*迁拆**补偿的数额有异议,最好在评估阶段就及时沟通。

出现对于*地征**补偿标准不满意的情况,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意见,在进行维权。

土地征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地征**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地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地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因此,未进行公告公示、听取被征收人意见等行为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