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官、检察官工资低的可怜?新一轮司法改革后,随着改革红利的释放,员额法官、检察官工资已大幅增长,远高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公务员。最低级别的员额法官、检察官月薪酬已于同级*党**委、政府副处级领导干部薪酬持平。
2.法院、检察院入额领导都不办案?不可否认,入额领导挂名办案、委托办案的确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但不可一概而论。特别是科班出身的院长、检察长亲自办案的还是大有人在。
3.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还在低位徘徊?随着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部分地区已完成聘用制书记员在岗重新聘用工作,聘用书记员工资得以较大幅度提升,且通过层级管理模式明确了其职业预期。当务之急,是通过政府购买等其他形式提升聘用制司法警察及其他聘用人员工资水平。
4.法院、检察院最忙的一定是业务部门。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推进,法院、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门和行政部门正式干警倾巢脱离,政治部、研究室等部门人去楼空,工作量陡增,特别是写材料的同仁,前途渺茫之外,全院的材料往往加于其一人之身,一边叹气一边码字,此情何人能解。
5.大部分法官、检察官都有辞职之意?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状况下,绝大多数法官、检察官并未萌生离职之念。且员额制改革后,法官、检察官年龄多集中于35岁以上,上有老、下有小,敢于辞职的人并不多见。目前,法官、检察官离职人员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
6.青年法官未进员额一定有失公平?这种现象确有存在,但非普遍。在案件体量大的法院,按照“以案定员”的员额指标分配原则,其员额指标多,而符合刚性条件的少,故部分进入法院不久的年轻助理审判员乘着改革东风进入员额。而在案件体量小的法院,在院庭长入额后,已无员额指标覆盖青年法官,甚至部分年富力强、有很强办案能力的法官亦未能入额。
7.法官助理不可或缺?实践中,法官助理忙的忙死、闲的闲死。在案件体量大的法院,法官助理不可或缺,极其重要。而在案件体量小的西北部分地区法院,法官助理职能虚化,责任不实。或成为被挂名办案的对象,或无事可做,称为审判团队的空挡,其作用远没有书记员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