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期中,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了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的由来以及报到证的作用。在这一期中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代办经验着重为大家介绍下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如何办理报到证改派。
报到证改派指毕业生首次派遣后,改换单位,需要重新派遣,即毕业生离开学校后改变毕业前的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要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报到证改派主要是关系到你的人事档案,不然你离职了,但是档案还在原单位,换来换去,档案可能就丢啦,再想补就很难了。

毕业生毕业后多年档案丢失
毕业生离校后学校不再负责毕业生的报到证改派补办等业务,所有的业务都转至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学校只负责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派遣、调整改派及丢失补办都须在择业期内办理,逾期不能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辽宁省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是两年,也就是你是2018届毕业生,到2020年6月30日为择业期。这期间可以参加报到证改派丢失补办等业务,过了择业期的毕业证不能办理改派,丢失也不能补办报到证,只能补办一个派遣证明。
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改派原则
(1)辽宁省内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之间调整改派就业的,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跨辽宁省内各地级市就业,调整到中、省直用人单位以及辽宁省外生源毕业生跨市、省、部委就业的毕业生,到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到省直和中央驻各省单位就业的,直接派到接受单位。毕业生到市属单位就业的,派到单位所在地市属人社局,备注栏内注明接受单位名称。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的,派到生源地所在市人社局。

毕业生办理改派需要的材料
1、毕业生毕业前未参加学校集中派遣,也就是暂缓就业或者没有报到证,毕业后需个人办理就业手续的,申请派回生源地的,需要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派遣意见,申请派至就业单位的,还需要与就业单位签订的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对于实行学分制,提前毕业的,经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报省大学生就业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学校出具的派遣证明。
毕业生首次申请派遣学校出具的派遣意见
2、毕业时未落实就业、派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改派至就业单位的,需要《报到证》原件,与就业单位签订的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不需要学校出具同意意见。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能代替就业协议书,无法办理改派。
3、毕业时已就业且派遣至就业单位,申请改派回生源地待就业或者其他就业单位的,需要《报到证》原件,原单位解约函或者离职证明,学校就业处出具的同意改派意见,与就业单位签订的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派遣回生源地待就业的不需要此件)。


派遣回原籍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4、升学后中途退学要求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升学院校出具的同意退学的证明,与就业单位签订的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派回原籍的不需要此材料),学校招生就业处出具的同意意见。
另外,对于改派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地用人单位的,还需持有该城市就业主管部门单独出具的接收函。
5、择业期内,报到证如不慎丢失,可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办。择业期外,只能补办派遣证明。

辽宁省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派遣证明样式
关于辽宁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改派等相关问题暂时就先谈到这里,如果有什么问题也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针对你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