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
《2023年东方市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实施方案》
的通知

2023年东方市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为做好我市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工作,减轻患者疾病负担,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级财政资金安排,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继续推进落实白内障患者治疗救助民生工程,切实解决特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费用难题。按照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要求,实现东方户籍白内障患者免费享受治疗政策,让民生工程利民惠民暖民心。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东方户籍白内障患者。
三、具体实施单位
东方市人民医院
四、具体实施措施
(一)免费治疗要求。
东方市户籍,参加医疗保险且第一诊断为符合手术白内障的患者。
(二)救助标准
1.2023年度白内障治疗救助市级补贴资金共计20万元。
2.凡是在东方市人民医院完成白内障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使用市级白内障专项资金进行全额补助。
(三)控费要求
严格按照控费要求,根据白内障患者病情,结合手术方式、术中的情况,合理使用白内障患者手术材料及用药。因2020年底省医保局实施人工晶体联合带量采购后有大量高端晶体降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使该项资金造福更多贫困百姓,特限定使用1000元以内的人工晶体,若因患者原因要求使用1000元以上的功能性人工晶体,则个人自付部分将不予以补助,由患者自行承担。
(四)补助步骤
白内障手术患者报销流程:门诊确诊白内障 办理住院 完善检查,择期手术 办理出院 按医保报销比例结算 申请市级民生项目资金补助。
(五)结算方式
1.患者在办理住院结算时,自付部分经所在医疗机构治疗科室签章确认后,直接以财务记账的方式由该资金项目垫付患者自付部分金额,所在医疗机构主管科室在收到患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在确认患者信息及材料无误后一次性给予全额补助。
2.做好结算留底工作。该项补助治疗项目按要求填写《白内障患者手术治疗补助申请表》和《白内障患者手术治疗管理台账清单》,做好结算留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市卫健委负责全市白内障患者患者免费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二)工作职责
市人民医院要合理制定患者门诊及住院免费治疗流程,做好宣传。组织本院医生学习实施方案,要求有关科室医生明白民生工程的重要性,做好日常管理、监督。
(三)资金管理
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实报实销,严禁挤占挪用、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工作是我市重大民生工程,惠及成千上万的贫困患者家庭,关系社会安全稳定和健康扶贫攻坚大局,市人民医院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白内障患者免费治疗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要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让每一名白内障患者知晓市委、市政府的免费惠民政策,积极引导辖区符合条件的患者到市人民医院接受免费治疗。
(三)加强监管,严格实施
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免费治疗医疗机构点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患者治疗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保证每一名治疗的患者都能享受政策,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市人民医院在实施该民生工程时加强监管,防止医生过度治疗,杜绝医生诱导患者院外购药等违法违规现象。
七、方案执行时间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