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专用发票项目不全可以抵扣吗?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对单位员工提供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计需要逐项核实信息后才能办理扣除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自己对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所以作为扣缴单位的财务人员,不需要逐项进行核实。如果有员工填报信息不完整的情形,那么可以补正或重新填报。
3、公司刚成立没有收入,也要进行纳税申报吗?
公司成立后,不管有没有收入都要进行申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缴税代**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关联申报延期申报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缴税代**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5、个体户达不到建账标准的怎么记账?
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建账要求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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