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觉得女人作,就是故作矫情无理取闹。
其实,作,是一种情趣。
之前和朋友在讨论《红楼梦》的时候,朋友纳闷的说了一句:你说林黛玉哪儿好啊?怎么贾宝玉就那么喜欢她?”
我半开玩笑着嘀咕了句:“林黛玉啊,哪儿都不好,就有点好:她老有事儿。”
有事儿没事儿,她都不让你闲着!
站在当代人的角度理解,宝钗和黛玉在性格上反差悬殊:宝钗端庄大气,白富美,黛玉则是常闹情绪的小作女。似乎是前者更该受异性欢迎,但生活中往往却是后者牢牢抓住了男人的心。
男人一语道破了天机:“你离开我能过得好好的,可她离开我活不了!”
爱折腾的姑娘让男人恨,但恨却连着爱,爱又勾着怜,怜又黏着宠......所以,世界或许属于强大的女人们,但爱情的宇宙,永远属于会作的女孩。
不过,作与会作,全然不是同一概念。
你需要因地制宜,作而有度,既能作的起波澜,也能恰到好处的把局面收回来。
一、对于少不更事的少年,一个字:作。
姑娘的“作”大致相当于男人的“坏”。
年少时感情澎湃热烈,爱起来横冲直撞,任何一件小事,都如临大敌。两个人之间,一粒沙子揉进来,都得忍着疼分泌出珍珠。
做男人的第一个姑娘,并不容易。
肩负着启蒙他的大任。
*欲情**其实最简单的一步。
其中,还有他的爱情观,他对世界和女人的看法。
男人永远会记住他的第一个姑娘。
如果恰好这个姑娘又爱“作”,那记忆更深,想忘都忘不掉。
那到底该怎么“作”?
凡事要有度,一切理论,技巧,都不能机械执行。
此处所谓的“作”,一言以蔽之,就是热烈。
爱得态度热烈。
抛开做姑娘的矜持,拿出减肥的热情,燃烧自己一样,这样滚烫的爱情,人之一生,大概只有那么一两次。趁年轻。
爱的方式热烈。
恨不得日日夜夜腻在一起,想跟他分享彼此整个童年。
相见亦无事,别来常忆君。
存钱旅行,大树底下接吻,去海边还日出,分享彼此第一次。
吵架,也热烈,声嘶力竭地吵,蛮横不讲理地吵。
吵完,哭完,让他哄,给他台阶下,哄好了,去吃苍蝇馆子,买瓶廉价红酒,去最便宜的快捷酒店,身心相见。睡在哪里都睡在彼此的美梦里。
“作”在点子上是爱,“作”不到点子上,就只剩“作”了。

二、 对于见惯了风月的男人,一个字:懂。
样貌身材,对于男人来说,重要,但长远来看,又不那么重要。
这些都是消耗品。过日子,拼到最后,都是实实在在的细节。
柴米油盐,岁月长,功名之外且加餐,只有那么一个人懂男人最刁钻的口味。只有一件事会与日俱增,那是默契。
什么话不用直说出来,她懂。
哪条领带最好看,她知道。
钥匙放哪里了,她递上来。
理论上,男人永远弄不懂女人。
但对于一个懂他的女人,男人会穷尽心智,用精血,用承诺,用一生去弄懂她。
爱情爱到最后,有个检验标准:
你懂她,她懂你。
长久,无非是互相了解。

三、还有一招,对所有男人都管用:要听话,但永远不要太听话。
爱情本身不需要技巧,但爱情里的相处方式需要技巧。
男人都有逆鳞,但无非那么三四片,好找。
好面子、照顾家人、有野心、爱自由种种。
找到了逆鳞,在逆鳞面前,乖巧,听话。
逆鳞之外,不必听话。
男“渣”女“作”,双方必须有一方时刻处在“找茬”的状态,才能爱的热烈且持久。
若你实在无计可施,
请记得还有一个人能帮你治好女生的“作”,
那个人叫马云。
最后附赠撩汉界流传已久的终极*器武**:
下雨夜,喷香水,带上啤酒和音乐,裸体出现。
不用谢我,我也是为了世界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