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男孩与13岁女孩系情侣关系,自愿发生*行为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一、 什么是强奸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力暴**、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交性**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女幼**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二、 强奸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有哪些?
1、 该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已满14周岁的男性,女性不可能是本罪的犯罪主体。
2、 该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违背妇女真实意愿发生的*行为性**。
3、 该罪的客观方面必须是男性使用了*力暴**、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而强行与妇女发生了*行为性**。
三、 13岁女孩对自己的*行为性**有处分权吗,自愿就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女孩为*女幼**,因其身心尚未发育成熟,对发生*行为性**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可以说是没有独立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的,一旦发生*行为性**,对其身心也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因此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女幼**是没有*行为性**处分权的,即便是自愿发生的*行为性**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男方也不会被免责。
四、 15岁男孩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1、 首先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上看,15岁男孩符合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其次从发生*行为性**的女性对象上看,15岁男孩是与13岁女孩发生了*行为性**,符合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女幼**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3、 再次从15岁男孩的行为手段上:无论该男孩是否使用了*力暴**、胁迫或其他手段,还是以情侣关系,男女朋友身份自愿和13岁女孩发生*行为性**,都不能否定该男孩犯强奸罪的行为性质。
4、 最后,该15岁男孩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还是要看其主观上是否明知故意与其发生*行为性**的是不满14周岁的*女幼**。客观上有哪些关键证据可以证实不是故意或不知道*行为性**的发生对象未满14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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