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清被判刑后续怎么处理 (如何判定儿童猥亵罪)

大家好,海清律师又来了,和大家见面了,海清律师会分享一些在平时接到后台粉丝留言或者一些法律咨询的实际案例,来实际告诉大家遇到了某些情况后如何依法处理。

在2021年6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所以今天分享一件海清律师真实接到的与未成年保护相关法律咨询帮助的事件。

在2021年初海清律师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法律咨询,刘梅(化名)今年36岁,自己的女儿叫小熙(化名),12岁的小熙就读于家附近的小学,已上六年级,小熙家的楼下有一家快递超市,下班后很多居民后去快递超市领取自己的快递,相当方便。

像往常一样,因为有快递,小熙按照往常的路线前去取快递,在回来的路上却发生了她最不愿意回忆的可怕经历。因小熙所在楼属于路边的楼栋,较为偏僻,小熙在取完快递后被陌生男子史某尾随,在小熙进入电梯的一刻,史某快速跟上一起上了电梯,在电梯中史某脱下了自己的裤子,并向年仅12岁的小熙展示自己手机中淫秽图片和录像,小熙被吓坏后楼梯到达楼层后快速回家并和自己的母亲刘梅(化名)哭诉,刘梅(化名)听到女儿描述后立即报警。

史某被公安机关带走并拘留,虽然此次事件并没有对小熙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但是心灵上的伤害更加严重,为此小熙的母亲为了照顾她辞职在家,小熙也因为此次事件性情大变,不但情绪失控紧张亢奋,而且已出现多次自残事件,母亲无奈只能带她至精神病医院进行诊断,并由医师开具处方药用于缓解小熙的病情。事情发生后史某的家人曾来到过小熙的家中与刘梅(化名)协商解决,但协商并无进展。刘梅(化名)家境并不富裕,又遇到此次事件,定期孩子的复查和医药费都是一笔开销,而且孩子因为精神问题,刘梅(化名)不得已向小熙的老师说明情况并请假养病。最终因与史某家属协商不成,找到海清律师希望得到法律咨询。

我国相关的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交性**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不满十四周岁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亵对象。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犯猥亵儿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猥亵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从重处罚。

海清被判刑后续怎么处理,如何判定儿童猥亵罪

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海清律师认为:在本案中,小熙未满14周岁,在小区里被史某尾随至电梯,虽然没有直接的身体接触,但是“史某脱掉自己裤子”和“向被害人展示淫秽图片和录像”等行为系主观故意,小熙在回家后精神出现异常以至于到精神医院就诊甚至自残的行为与史某的行为有着因果关系,史某的行为有很强的针对性,并不是以“嬉闹、亲昵、玩笑”为目的,而是为满足自己的精神性刺激而做出的行为,对于年仅12岁的小熙造成的不可磨灭的阴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行为人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2、采取*力暴**、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3、行为人主要是猥亵、抚摸被害人的性特征明显的部位,比如说胸部、阴部等关键部位的;

4、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5、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如果犯罪人是儿童*亲近**属的将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对猥亵儿童罪受害对象规定的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身心发展尚未成熟,身体、人格、心理等处于正在形成的阶段,他们的性防卫能力较弱或者说没有防卫意识,所以法律对于不满14周岁的儿童推定为无性防卫能力人。因此,法律规定不管犯罪行为人是否使用*力暴**、胁迫手段,也不管被害儿童对于猥亵行为是出于自愿、同意或默认,还是并没有进行反抗,这些都不影响猥亵儿童罪的成立。”

海清律师告诉你:在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情况,如果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另外也可以申请国家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

(一)刑事诉讼辩护、代理;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

(三)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救济金、劳动报酬;

(四)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村“五保户”、患有严重疾病的人请求侵权赔偿;

(五)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六)见义勇为者请求奖励与保护;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亲近**属请求赔偿或经济补偿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

(八)请求国家赔偿;

(九)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务。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必须是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诉讼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及有关的证据材料。

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那么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根据该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亲近**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第一到第六项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事业的需要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执行。

对于本案的发生,海清律师也是非常的心痛,希望本案中的小熙早日恢复童真的笑容,也提醒广大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一定要提升保护孩子的意识,尽量不要让未成人独自外出,遇到问题及时报警处理。我是海清律师,还有什么想让我告诉你的,请在评论区留言或私信,海清律师一定积极为您解答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