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说白了,就是缠足。这件事,是民族的耻辱,使封建社会的丑陋暴露无遗。裹成的尖瘦小脚,一些酸臭文人,称其形如莲瓣而称金莲。 甚至在文人中发展出一套所谓的“金莲美学”。

缠足后,一般能将脚限制在四五寸,最小者三寸,叫“三寸金莲”。四寸为银莲,五寸为铁莲正所谓 “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女子缠足,其实是一种酷刑,是对女子身体的一种摧残。被缠了的脚无论从皮肤到肌肉,还是韧带、关节、骨骼等都有巨大的变化,使的男女不易接近,将两性内外隔绝了!而这一陋习,竟然存在长达一千多年之久,并成为中国的“国粹”。一个社会把畸型、变态的东西变成一种美,并且把它公认为一种美的规范,这种缠足酷刑竟然为整个社会所认同,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无比的悲哀。

英语里,就此有一个专用名词“footbinding”。现在的一些外国人,仍然拿这件事羞辱中国。鲁迅写《狂人日记》,说在两千年的历史里,看到了“吃人”两个字。缠足,实际上就是一种变态的“吃人”。 缠足陋习起源于南唐,兴于宋代,到清代时达到顶峰,曾流行于中国大多数地区。到上世纪五十年代才在*产党共**领导下的新中国才绝迹。

缠足一般在女孩在五、六岁时就开始,用布条缠裹双足,使足前端变尖,并限制双足长度,随着生长发育足弓逐渐挤压增高,形成特殊的"三寸金莲"的足形。在古代社会,缠足是拥有理想婚姻的一个基本条件,为了使女孩长大后能找个好婆家,母亲或祖母不顾小孩的呼喊,狠下心来给她们裹小脚。河南安阳有这样一首歌谣: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

现如今,在我们的新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有了很大提升,各行各业都有了她们的身影,缠足这一陋习才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