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儿女不养怎么办 (子女多不养老人怎么办)

子女那么多,老了竟然没人养?怎么办?

最近,小编的朋友跟小编咨询姥姥老了,一直以来三个舅舅都不管,就是朋友的妈妈和小姨轮流照顾,但是他们那里有习俗父母不能够在女儿家过世,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素质提高了,再加上尊老爱幼一直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国家也一直提倡让人民实现老有所养,因而整个社会都更加注重对老人的照顾了。小编的老家正在搞一项活动,叫做“善养老人慈孝美”,活动内容是要求每个父母的孩子都先向村委会交钱,金额是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一次性不少于9个月,子女每交1000,政府补贴100元。村委会收好钱之后,叫父母去村委会领钱。小编认为此活动的目的是将赡养父母落在实处,避免有些子女对父母的孝顺仅仅停留在嘴巴上。可见实践中仍然有少数子女,拒绝赡养父母,针对这种现象小编谈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子女越多老人越没人养,父母老了没人养

《老年*权人**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由此可见,每位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对父母的赡养既包括经济、生活上的,还包括精神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孝敬父母不仅是传统文化和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要求。如果一个60岁以上的老人,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时,可以向哪些人要求履行赡养义务呢?

子女越多老人越没人养,父母老了没人养

第一,可以是其配偶,前提是配偶有能力不抚养。根据《婚姻法》第20条的规定,夫妻之间 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

第二,可以是其子女。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如若子女不履行,可以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第三,是与老人签订赡养协议的人。实践中有些老人无儿无女,他们有时会选择与自己的侄子或是其他亲人签订赡养协议,签订协议的人即使不是法定的赡养义务人,但是由于签订了协议就会成为富有赡养义务的人。

那么,老人如何要求这些人履行赡养义务呢?

首先,可以找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老人可以起诉,在法律上叫给付之诉。

其次,如果老人要起诉去哪个法院呢?原则上是去被告所在地起诉,但是如果多个被告不在同一地点的,可以向原告所在地起诉,也即老人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公民楼按需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就医除外。

子女越多老人越没人养,父母老了没人养

最后,老人在诉讼期间还可以就支付赡养费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所谓先予执行就是在法院起诉后,作出判决前,根据原告的请求要求被告履行支付赡养费。如果老人生活却是很困难了,可以在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先予执行。

以上是关于老人无人赡养时如何寻求法律帮助的相关规定,不过小编更希望的是所有的老人都能够老有所养,安度晚年,无需通过法律途径救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