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限高(限制高消费)的解除,答主做一个汇总
1、还钱
这没啥好补充的。
2、协商
好像也没啥好说的。
3、提供担保
跟第二个没啥区别,执行中提供担保,达成一致后,当然可以解除限高、失信,甚至说得好,所有的冻结、查封等等都可以解除都没问题。
4、破产
这个路子,答主建议慎重为之。
选取一个角度详细说明一下

要知道,基于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可是妥妥的“清算义务人”。
翻译成人话就是——即便公司进入了破产程序,按规定,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必须要配合法院、管理人【企业破产后帮助“管理”公司的人——一般是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公司】做破产清算工作。
再具体的落脚点,至少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接受问询、提交会计账簿、移交公司的各类印章。
很明显
要是是公司的正儿八经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还好点,至少掌握了一些信息、资料,要是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那在破产清算中,根本就履行不了这个规定的义务。
5、短暂性屏蔽
常见的比如因为就医、探亲等等特殊需求的出行,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和证明资料后进行处理,至于屏蔽的时间,一般至少有几天甚至一两天。

6、另行发起一个“变更登记”的诉讼
简单的说,就是需要通过另外一场官司,来为解决这个案子中的限高解除提供依据、支撑。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收藏、关注一下就可惜了,万一哪天用得上,又找不到我了可咋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