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法~
之前给大家科普过“不还钱”和“没钱还”
也即“执行不能”与“执行难”

事实上,遭遇“执行不能”
即欠款人确实没钱、没房、没财产
法院也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恢复执行

但在具体案件中
遇到的更多是“执行难”
即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
今天小法就教大家如何应对“执行难”
01 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
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款贷**利率的两倍
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
也就是说,老赖每拖一天不还钱
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他多支付一笔违约金

02 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法院执行庭人手、精力、时间都很有限
执行法官对每个案件只能尽力而为
债权人想要早日实现债权
必须自己多上心➕主动出击
积极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必要时可以请专业调查机构进行协助
而如果法院执行力度确实不够或有意拖延
沟通无果的情况下
可向上级法院或其他监管机构求助解决

03 注意被执行人的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这里要强调的是
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
扣除生活必必需剩下的必须执行
而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于上青天
可以从其同事、朋友、家人旁敲侧击打听
也可以关注本人消费动态
或者申请调查其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动态等
尤其是仍在做着生意的被执行人

变更收款码,借用他人名义持有财产——罚款,拘留
被执行人罗某经营着一家米粉店,但其名下却未能查出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此,法院展开调查发现,在发生借贷关系后, 罗某就将该米粉店原有来自己所有的微信收款码及支付宝收款码均变更为其弟弟所有的收款码,从而导致其名下无有价值的财产可供执行。
法院认为,该行为是 以逃避执行义务为目的的规避执行行为,并对罗某做处罚款和拘留的决定。

总之,*债讨**是一场修行
得坚信欠款人“没钱还”是一时的
只要坚持盯住,逃一辈子也是不可能的
最终肯定能执行回“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