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收到了一份来信,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小李在去年年底的时候跳槽到一家上市公司,岗位是市场开发。
或许当初在年底,刚好公司的这个岗位正缺人,整个面试环节都很顺利,最后在谈薪资的时候,HR也很直接地告诉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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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三个月,工资是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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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后根据个人能力再调整,幅度是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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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入职就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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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还有500元的交通补助。

小李想着马上过年了,这家公司也不错,也很果断的选择了加入公司。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对方给了两份空白合同,说时间紧领导也没来得及写,让小李先把自己填的地方填好,过后再把公司的那部分填上给小李。

小李想着转正后能加工资,所以在实习期内很努力的工作。
由于公司是每个月20日发上个月的工资,小李是1月30日进的公司,2月份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小李的,等到3月20日发工资的时候,小李看着工资条上面3050块钱的工资一下子蒙圈了。

小李觉得被欺骗了,就跑到人力资源那边询问,对方告知:年前加入公司的时候,期间还有十天的过年假期,这期间并没有上班,五险一金也从工资里面代扣了,公司工服费也扣了。
当小李询问500元的交通补助呢,对方告知500元的交通补助包含在工资里。
大概情况就是这样子,有没有老司机知道该怎么做,评论区里留下你们的锦囊妙计。
(合同目前还在公司手中,小李并没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