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推进,势必会加快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竣工规划核实在工程建设规范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不折不扣执行好竣工规划核实,是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抓手,为城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文章围绕县级区域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中应注意的典型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对策建议,目的是提高规划核实工作规范性,维护城市规划权威性。
关键词: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问题;对策

引言
为完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加强规划许可批后监管,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三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县级区域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针对一些典型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1竣工规划核实的基础知识
1.1定义
竣工规划核实是指规划管理机构依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对已经建设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建设情况的核实确认行为,做出该行为的判断标准为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审批建筑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建设。
1.2主要内容
竣工规划核实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建筑平面布局及位置核对,包括建筑退红、建筑间距、主要出入口等;建筑经济技术指标核算,包括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绿地布局及绿地率、占地面积及建筑密度等;建筑立面造型及建筑风貌核查;建筑配套服务设施核实,包括停车位、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物业设施、管线工程、地下空间利用等。

1.3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实规划条件”。
省市出台的其他相关规定,福建省、三明市相继出台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三明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管理办法》。
2意义作用
竣工验收前的规划核实是工程验收的重要环节,是对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有力监督,是规划管理全过程监督的一次重要成果检验。依法依规进行现场核实,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消除对城市建设的不利影响,保证城乡规划意图顺利实现,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3常见的典型问题
3.1测量机构未如实出具竣工测量报告
规划核实《竣工测量报告》是进行竣工规划核实的重要材料,准确详实的《竣工测量报告》不仅体现测量公司的业务水平,也能促进规划管理人员更快更好的完成竣工规划核实,促使项目早日通过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但在实际测量中,测量中介机构往往原则性不够,导致出具的竣工测量报告质量不佳,主要表现如下:
单方面听从建设单位说辞。规划核实《竣工测量报告》是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现场勘验测量,建设单位是服务购买方,测量机构为服务方,测量机构为了能较快完成任务,顺利获得工作报酬,往往在实际测量中单方面采纳建设单位意见或者直接听其“安排”,未按实际测量数据进行编制《竣工测量报告》,出具的《竣工测量报告》数据失真。例如,某房地产开发项目,生鲜超市区域墙体移位约2米,建设单位告知测量人员该处已完成方案变更审批,故《竣工测量报告》未按照“多测合一”要求进行体现,实际该调整并未进行方案变更,规划主管部门在现场核实中予以发现并责令整改。
测量机构偷工减料,直接套用方案图纸出具《竣工测量报告》。测量机构进行实地测量时,局限于建筑设计方案文本,未认真比对建筑物实际建设情况,仅走马观花似的收集尺寸数据,对于一些门窗改变位置、墙体未建的情况,未及时发现,且编制《竣工测量报告》时,直接套用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单体平面图,再补充实测数据,最终造成出具的《竣工测量报告》符合建筑设计方案而与实际建设严重不符。例如,某工业项目,实际建设中,车间通往室外道路的通道门由北侧改建在西侧位置,车间楼梯间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墙体,车间二楼西侧未按照要求建设墙体,但《竣工测量报告》中单体平面图与建筑设计方案一致,而与实际建设不符。
3.2工业项目未按审批图施工现象较普遍
部分企业负责人现场视察项目时,出于个人喜好或方便办公等因素,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其意图施工,如取消墙体,新增卫生间,在办公室旁新增休息室,走廊两端门窗取消等等,形成了“我买的地,我的工厂,内部格局我说的算”的思维观念,忽略了按图施工的要求,且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未及时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变更。
建筑单体建成后,往往需要安装各类机械设备,但是在建设过程中,机械设备的更新迭代,加上生产工艺的不断提升,有些既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不能满足其设备安装、生产工艺需求,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会实时调整施工图,更改建筑结构,但是忽略了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变更。
此类问题,在工业项目上尤其明显,例如:某新材料系列生产品生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未按图施工,又未及时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变更,导致竣工规划核实时,因进行整改花费大量时间,导致未能及时通过竣工规划核实。

3.3分期核实问题
一些项目体量大,建设周期长,但又急于部分建成并先行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往往会分期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以便先进行部分建筑单体的规划核实,在分期规划核实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分期规划核实的项目,必须满足基本的使用功能要求,例如通水通电,安全防护功能完善,建筑周边已按建筑设计方案进行硬化或绿化布置;雨污排水系统、停车设施等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申请规划核实范围内出入口与施工出入口分开设置或采取了相关部门认可的安全隔离措施;申请范围内已拆除旧建筑;大底盘地下室,原则上不办理分期、分幢规划条件核实。此外,分期分栋验收项目,还需统筹考虑后期建设过程中,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系数等经济技术指标问题。例如,在某建设项目(一期)规划核实过程中,宿舍楼无障碍设施通道暂未建设,我局要求业主进行整改完成后,再行申报规划核实。
3.4误差问题
误差是建设工程所具备的正常属性,在一定范围内的偏差称为误差,超出一定范围外的便不再属于误差且需业主进行整改,因此在规划核实过程中,需充分识别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允许的误差。
3.4.1建筑面积误差
计容建筑面积实测允许误差范围按表3.4-1执行。

不计容建筑面积也参照表3.4-1执行。计算面积时应分段累进计算,所有误差结果应小于等于500平方米;工业、仓储物流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为上、下限,实测增加(减少)面积均不应大于误差指标范围;其他项目为上限,实测增加面积(m)不应大于误差指标范围。
此外,公建项目及市政配套设施,实测面积低于规划许可的,差异比例应小于等于3%;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房的外围墙体尺寸误差应小于等于30cm;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建筑密度增加值小于1%、其他项目建筑密度增加值小于3%,且总建筑占地面积应小于等于500平方米。
3.4.2高度层高与间距误差
建筑项目实测高度、层高、间距、道路坡度的误差按表3.4-2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所有建、构筑物不应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实测建筑退红距离、建筑间距满足误差要求的,若该项目有日照要求(如住宅、医疗卫生、养老等建筑)的,需满足日照规定。
4对策及建议
4.1加强测量中介机构管理
测量机构出具的《竣工测量报告》为规划核实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报告的质量直接影响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的质量。因此要严格审查《竣工测量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对测量机构未如实出具测量报告的行为,要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理处罚。此外可探索建立规划技术服务机构诚信平台,对未如实出具“多测合一”技术报告的中介机构进行登记记录,并进行诚信作业排名,对连续多次排名靠后的机构进行约谈甚至限制在该区域承揽业务。
4.2加强工程建设阶段的规划管理与监督
定期开展工程建设阶段巡视检查,巡视检查是确保规划许可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通过对建设项目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责令整改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的行为。建设项单位提出建筑设计方案变更申请的,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依法依规重新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变更审查并进行公示,涉及相关部门的需再次征求其意见建议。对实际建设与规划许可不一致的,且未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变更的项目坚决不予规划核实。
4.3严格审查分期核实内容
分期规划核实时,要认真核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比对规划许可要求,逐一落实,分期建设项目必须满足基本使用功能,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对涉及整个项目建设的,无法在分期阶段全部完工的内容,应根据分期红线范围进行部分建设,如绿化面积、停车位等;易造成安全隐患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办理分期验收,如大底盘地下室。
4.4合理划分误差范围
合理认识建设工程的误差,一方面要熟悉容许误差范围,另一方面要细致入微的判断。规划核实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竣工测量报告》、规划许可审批内容、建筑设计方案同步比对,不可完全依赖《竣工测量报告》进行规划核实。认真合理分析工程建设的施工误差、测量机构的测量误差,坚决查处受建设单位干扰形成的测量偏差。
5结语
竣工规划核实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最后环节,也是检验前期规划监督与管理的有效手段,认真识别与分析竣工规划核实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对规划管理工作人员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将更好的保障城市合理有序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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