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在六七十年代的我们乡下农村,时常看到有人的裤腿撕了一个大口子,走起路来忽闪忽闪的,别以为那是不小心挂的,其实那是被人撕扯的。
被踩出风来的说法
过去在农村谁家生了孩子,很少有去住院的,都是找个有经验的本村接生婆在家里生。
那时候由于医疗条件有限,时常有生出孩子来几天就出风了,所以夭折的比例还是比较大的,一旦孩子感染疾病,治愈率几乎为零。
所以孩子夭折以后,就会有各种传言,说张三家的孩子,是被李四踩出来的风。
在衡水的景县、阜城一带,探望月子里的母婴要在三日以内去探望,如果三日没有去探望,最好要等到十二天以后再去,这个期间叫作“十二晌”,过完“十二晌”,孩子就安全了。
“十二晌”之内孩子出现的风症叫作 “四六风 ”,所以十二天之内,四到六天是最高危的时间段。

撕扯裤腿脚只是说是个补救的办法
假如,有人不懂规矩一下闯入了产房,这里还有一个说法,就是把闯入者的一条裤腿,从裤腿脚处撕扯来了,这样就给破解了。
说是破解,一旦孩子万一有个闪失,也还会怪罪闯入者的,也许会记恨一辈子。尽管那时候没有索赔一说,因为那个时候死个孩子都是司空见惯的事。不像现在一样对孩子这么重视,也许是当时生育率高,孩子太多了的原因吧。

现在生小孩都在医院分娩了,婴儿的健康成活率也随之增高,所以被撕裤腿脚的事也慢慢被人淡忘了。
我是@故事谜语刘书立 衡水故事大王,经常与大家分享一些民俗故事,喜欢请记得关注。
#衡水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