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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通过一切方式
来补偿自己的过失
但如果这样没完没了
我有点难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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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驾车把一名老头撞了并做了开颅手术,我是全责,期间所有费用都是我一人承担的,老头早已治疗好了,但一直不出院,在医院已经住两年了,他表示不起诉也不出院,问我要20万元,我现在该怎么办?
A1:
你好!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在医院完成必要治疗后不出院,车主可以不再支付医疗费;对于赔偿数额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交通事故当中医疗费有法定赔偿标准,即实际支出多少赔偿多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受害人在必要的治疗完成后不出院,车主可以不再支付医疗费,医疗费让其自己解决即可。
此外,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侵害的,受害人可以根据伤害程度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以及车辆等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受害人主张赔偿,必须要提供相关证据,否则其主张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如果对方提出不合理要求且无法提供相关的赔偿依据,车主可以不再支付对方提出的无依据、明显不合理的要求,搜集对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证据,等对方去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证据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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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张先生婚前借贷(网贷和信用卡累计43万余元),但告知妻子债务只有几万元,与妻子结婚后一周,妻子才知道婚前巨额个人债务,并拒绝偿还张先生婚前债务,分居至今。婚前张先生父母借钱给了彩礼九万,首饰费两万。现张先生想拿回礼金等用于还债,是否合理合法?婚后一直未同居,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拿回礼金?婚后女方工资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可否用于偿还婚前债务?
A2: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男方有可能通过诉讼要回彩礼。
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只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确定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人民法院才予以支持。需要男方提供证据证明:男女双方婚后一直未同居生活;或者因给付彩礼钱,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司法实践认定生活困难的标准是,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女方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女方自愿,才可以用于偿还婚前另一方所欠的债务。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这意味着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借钱的债务人索要,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索要债务。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被证明是用于婚后家庭生活,则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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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朋友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现在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要孩子抚养权,女方应怎样才能保障母子的权益并把婚离了?两人有房产一处,还在还*款贷**中,和朋友合伙生意一个,自家经营生意一个。如果女方不要财产,只要孩子抚养权,离婚是不是就不难了?
A3:
你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的标准,是否要财产不影响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以下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力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不知你所说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是指什么情况?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你的朋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你朋友的孩非母亲有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影响的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母亲品行不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女子,会优先考虑条件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对8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应该征求、考虑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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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我和老公育有一女一子,大的7岁半,小的2岁,由于我们相差10岁,生活上、观点上有许多不同,最致命的是对方还有*力暴**倾向,孩子小时候就动手过3次,警方也介入!忍无可忍,想了很久,离婚的念头越来越重!请问我这种情况要怎样离婚?孩子要怎么判?
A4: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实施家庭*力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你的丈夫对你实施家庭*力暴**,如有报警、出警记录,你可以此为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中,就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除非母亲有以下对于子女健康成长不利影响的情况: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母亲品行不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利于孩子成长的。
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会优先考虑由条件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孩子。主要考虑的因素有:经济状况、个人文化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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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我弟身份证年龄还未满十八,父母家庭不睦,我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父亲私自取走个人社保卡及医保卡,办理了民间*款贷**,我弟要承担债务吗?他该如何维权?
A5:
你好!借款合同是假冒他人名义所签订,你弟弟无须偿还债务,他可以及时请求法院撤销借款合同。
虽然一般情况下,正规金融机构都要求*款贷**人的年龄需满18周岁,但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未成年人成为民间借款的借款人。《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你父亲未经你弟弟的授权,以他的名义签订借款合同,如果事后你弟弟对此事不予追认,借款合同对他不产生法律效力。对假冒他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不请求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冒用人应当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就是借款由你父亲归还。
冒名借款中你的弟弟只要不存在过错,比如实际用款人事先告知他利用其身份信息获取信贷资金,你弟弟知情并提供帮助,并放任对方滥用其身份证件的行为,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为了维护你弟弟的合法权益,应尽快将社保卡挂失,并及时联系出借人说明此事。如果对方不认可,执意向你弟弟索要债务,你弟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借款合同是他人冒名签订,需要他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事前不知情,事后没有追认,此借款合同对你弟弟没有法律效力,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感谢值班律师:

许浩(北京)
维权也要有理有节
保住利益
同时莫失了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