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维权指南 (剁手党网购省钱攻略)

你们双11买买买的包裹都收到了吗

反正小编的都还在揽收没动过

这几天已经看到好多人爆料

各种官方旗舰店的坑爹活动

如果你也遇到了…

这一套网购维权指南应该看看!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召集京东商城、百度、亚马逊中国、当当网、聚美优品、国美在线、1号店、携程网、苏宁易购、同程网、阿里巴巴、蘑菇街、贝贝网、腾讯、唯品会15家网络经营企业,召开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对网络企业加强自治,规范网络促销活动提出要求。

工商总局针对“双十一”促销期间规范商家行为提出四点要求:

1促销活动组织者要严格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平台进入把关、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不得限制、排斥竞争,攻击贬低竞争对手,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2 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不得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

3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4遵守促销活动规范,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禁止以假劣商品为赠品进行促销,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要多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优、价格实、送货快、服务好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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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手党这份双十一防骗指南请查收,网购如何避坑和维权

你是不是已经憋足了劲儿打算“买买买”?

不过网购买到假货该怎么办?

遇到网购纠纷,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记住这些超实用的维权小招,说不定能用得上!

不要盲目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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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购物说明,不要盲目消费。消费者需提前了解,咨询各大电商以及各店铺的“双十一”活动承诺、活动规则、退换货流程以及售后处理等事项,维护自己的权益。网上购物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度高且经常光顾的商家,结合实际需求进行购物,避免盲目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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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可以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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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意识,电子发票可以作为维权依据。电子化的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可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双十一”期间,消费者通过专门平台与商家联系时,要做好相关内容的备份。要注意留存好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一旦合法权益收到损害,便于依法主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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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钓鱼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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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风险,谨防钓鱼网站。在“双十一”期间,消费者一定要提防网络诈骗的发生。尽量采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并定期杀毒;不要轻易点击卖家私下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等,更不要轻易通过这些链接付款。万一发现被骗迹象,尽快联系银行等平台采取措施,必要时要准备好交易记录等相关凭证向公安机关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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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前谈妥物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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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期间物流量巨大,消费者购物前应与卖家就送货时间、运费支付、退换货手续等问题达成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消费者在收货时应先验货再签收,遇到不让验货的情况应拒绝签收,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时,可以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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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欺诈性销售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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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所付费用的三倍。若涉案产品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厂家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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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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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侵权商家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如果能够证明“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还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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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商品促销新规出炉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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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多项规定助消费者在“双十一”期间网购维权。1,10月1日起,7日无理由退货对预售商品同样适用。2,“刷好评”等违规操作方式将被严格禁止。3,网店必须在促销商品销售完毕时在促销页面及时作出提示。4,赠品也享受“三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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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这些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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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五种方式和途径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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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经营者或网络交易平台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1、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 12315(异地投诉需加拨区号)

2、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 电商维权第一站——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3、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DSWQ315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这些情况该怎么办

1遭遇“超卖”怎么办?

如果遇到卖家无法供货却商品仍未下架的“超卖”情况,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

还有权主张商家就违规行为进行赔偿。

2对商品不满意怎么办?

除特殊情况外,消费者有权在收到货物起的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3交了订金后不想买商品怎么办?

针对有些商家对部门商品采取了收取“订金”的促销方式,并约定如果卖家不购买商品,订金不退。但根据《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可以设置订金不退的规定。所以,即便约定了“订金”不退,消费者仍有权利请求经营者退回订金,而且还可以向网络销售管理部门投诉商家的违规行为。

4被商家欺诈该怎么办?

新消法在原来“退一赔一”的基础上将赔偿金额提高到了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最低不少于500元。

5针对恶意抬价,如何维权?

双十一投诉最多的,就是明降暗升,也就是商品价格不比平时优惠,销售商在抬高了原价的基础上再降价,这种都是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如消费者能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其存在这种虚假的行为,也可以按照消法的规定,主张退一赔三,或者是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来赔偿。

6消费者可否要精神赔偿金?

经营者有*辱侮***谤诽**、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7购买的商品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如何处理?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综合央视新闻、玉田资讯;转自:新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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