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者来信
我预订了某酒店3888元的年夜饭,交了1200元定金。现在,由于父母坚持要在家里吃年夜饭,我只好通知酒店取消订餐,并要求如数退还预付的钱款。酒店则表示,这1200元属于定金性质,并已用于提前购买食材,我因自身原因取消预定,已构成违约,无权要求退还。请问,酒店该不该退款?
专家解答
预订年夜饭在预付钱款时,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避免因一字之差造成损失。定金与订金都是消费者提前支付给对方的金钱,但定金起的是担保作用,是保证合同的履行。民法典第586条第2款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587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简单地说,就是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只具有预付款作用,在履行合同时,订金直接冲抵合同价款。如果合同没有履行,不论是哪一方的责任,商家都要全额退还订金。
酒店是否需要退款,关键是要界定酒店收取的1200元究竟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如果被界定为定金,1200元也超过了合同总额的20%,对于超过的部分,酒店应当退还;如果属于预付款性质,则酒店应当全额退还。另外,遇到此类问题时,双方也可以协商采取延期消费或送餐到家的方式解决。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