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壹粉“船长7253”李先生在齐鲁晚报客户端齐鲁壹点反映,上个月把车卖给了身份证信息为济阳的人,结果付完钱后没有办理过户,直到现在也联系不到买方。“以后万一车出点啥事,岂不是我也要担责?”这一个月的时间壹粉找过车管所,也报过案,都说不归自己管,至今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律师建议,李先生尽快报警或者直接走法律程序。

当时双方仅写了证明,但是没有落款和手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 摄
拍着胸脯说第二天办手续
结果现在居然联系不上了
3月份,壹粉李先生在网上发了条卖车信息,一个身份证信息是济阳的人联系他要买车。“易时天色已晚,来不及去过户,那买车人拍胸脯保证说第二天去办手续,只写了一个字据,就把车辆资料交给他,让他把车开走了。”说起当时卖车的情景,李先生历历在目。
所谓的字据就是一张用圆珠笔写的“证明”:李某车号鲁A××××封闭货车转让给李某某,车款一次付清,必须过户,从2019年3月11号之前所有纠纷由李某负责,之后由李某某负责(2019年3月11号 15:44分)。
为了保险起见,李先生还把两人的身份证加上这张证明拍了照,留在手机里。“当时聊的很投机,就放心地把车让对方开走了。”提起当时的想法,李先生一住不住地叹气。
李先生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显示,买主也姓李,为济阳人。“第二天我就开始催过户,一直拖着,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一个多月过去了,人找不到,车也找不到,车辆还在我的名下,万一对方做了违法的事情,我岂不是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找到交警和车管所,也不给受理。”李先生说。
从李先生提供的通话记录截图来看,从3月15日一直到3月21日这几天内,李先生一直给买主打电话,但是显示未接通状态。“现在打电话直接关机了,也不知道这人在哪儿。”李先生说。
而记者拨打李先生提供的买车人手机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李先生卖的二手车为一辆小货车 图片由李先生提供
担心卖出的车出事故
交警、公安都说不好弄
“也找不到人,我现在就担心买车的人出点啥事故。”小货车卖了一个多月后,李先生时时焦虑。4月28日上午,记者陪同李先生来到了车辆注册所在地花园路4号济南市历城区交警支队。
引导台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车辆注册地在历城,但是他们早就把资料发给了济南市车管所,建议咨询济南车管所。
随后,李先生再次咨询济南车管所。车管所工作人员说,车辆买卖是双方自愿的,和谁交易车管所并不掌握信息,他们也无法强制办理过户业务。车辆找不到的话,原车主这边什么业务也没法办。
“买房不去过户的情况比较多,审车的时候你们能否针对这辆车提供预警?”对于李先生的疑问,车管所工作人员说,车管所没有上述业务,可以通过公安部门介入或者咨询律师走法律程序。
该工作人员说,法院可以查封这辆车,查封状态下除了审车外,其他业务包括过户和变更都不能办理。有了法院出具的证明才能来办理业务,要是没有任何证明,车管所也不会办理任何业务。
“并不是我不愿意过户,但是就是一直疏忽。”李先生对记者说,他曾经也试图找过公安部门,因为交易地点位于历下和历城交界之处,辗转多次后历城华山派出所民警告诉他,这是交易纠纷,不是盗抢,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
买卖证明没有按手印
律师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生活中,车辆买卖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有的人在卖车时为了省钱或者嫌麻烦等原因当时没有过户,后来想过户了却找不到买车的那个人了。记者梳理网上类似的事情并不少,但是对于车主是不是担责有不同的看法,还得看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
李先生说,当时一时粗心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仅仅写下了上面的一个证明。这个证明上写了,从2019年3月11号之前所有纠纷由卖方李某负责,之后由买方李某某负责(2019年3月11号 15:44分)。虽然有了这个约定,记者注意到,证明没有落款,也没有任何按手印,这样的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车辆没出事还好,如果出了事情,我需不需要负责人。”李先生很是担心,现在车辆所有人还是他,车辆出交通事故产生的扣分、罚款乃至纠纷可能就会找到他的头上。
“没有签名咋证明自己买了车?怎么证明对方同意?这样的证明没有法律效力。”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部主任孟宪强表示。
孟宪强说:“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只能报案,别也没招,可以拿着报警记录去法院起诉。而且对方涉嫌诈骗,要么报警,要么走法律程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飞跃 实习生 李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