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地市负责人被集中约谈 (发现三违现象要马上纠正和处理)

约谈12市负责人,发现三违现象要马上纠正和处理

执法检查现场

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袁一军 通讯员庞志强)从今年2月22日起,一场针对非法散煤经营点的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3月9日,记者跟随联合执法组前往淄川区西河镇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一些非法散煤经营店仍在顽固地生存着。

要求:对非法储煤场地要坚决予以清理

此次专项行动从2月22日进行到3月31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是否符合我市煤炭质量指标要求(2017年煤炭质量指标发布前,暂执行2016年标准);已清理取缔的散煤经营点是否有反弹情况;是否有散煤流动性经营情况;其他煤炭清洁利用违法行为。

2月22日至3月5日为各区县自查阶段,要求各区县政府对辖区煤炭经营企业及其储煤场地进行执法检查要实现全覆盖,确保检查效果落到实处。要不定期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非法储煤场地要及时进行清理;对散煤流动性经营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3月6日至3月31日,市煤炭清洁利用协调小组进行督查。在煤炭禁烧区外,区县辖区内发现3处以上非法煤场、3辆以上散煤流动性经营车辆的,乡镇辖区发现2处以上非法煤场、2辆以上散煤流动经营车辆的,约谈相关负责人。经约谈仍不整改的,书面通报区县政府。市煤炭清洁利用协调小组组织专项督查,督查情况纳入生态淄博建设考核内容并进行通报。

现场:非法经营点多经营高挥发分烟煤

3月9日,记者跟随联合督查组来到淄川区西河镇进行检查。在东岭村,路边有一处散煤经营点,虽然散煤被篷布盖着,但一大片被煤粉染得乌黑的地面,显出了储煤场地的原形。

督查人员掀开篷布,煤炭露了出来。“这些煤炭颜色发乌,即便仅凭肉眼看就知道是烟煤。”一名督查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煤的挥发分在12以下是无烟煤,在15以上就属于烟煤,这些煤,挥发分起码在25以上,烧起来烟很大。

果然,业主家正点着炉子,伸出室外的烟囱冒着浓浓的黄烟。炉子里的煤,就是业主经营的烟煤。督查人员说,烟煤不仅烟大,污染重,还因为燃烧不充分产生的一氧化碳比较高,很容易发生中度事件。

在距离东岭村很近的河南村,也有一个经营点。业主说,他的煤是从内蒙进的。“内蒙的煤,基本都是烟煤。山西晋城的煤,无烟煤居多。”督查人员说。

这名业主自称有执照,在他看来,似乎有执照就是合法的。但督查人员告诉记者,光有执照还不行,还要在指定的经营场所经营,而且经营的煤炭也不能是烟煤。不能说因为有执照,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经营。

对这两个非法经营点,督查人员要求业主尽快将现存煤炭清理掉,以后也不能继续经营。业主承诺,3天内完成清理。

督查人员告诉记者,非法散煤经营点清理难度较大,因为经营者不需要多大成本,随便找个空闲场地就可以经营,有的经营点今天查处了,过几天又死灰复燃,这就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发动群众,打人民战争。

责任编辑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