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牙磕掉了找谁划分责任 (孩子在学校门牙摔断找谁负责)

记者贾雪梅

23日晚8时,由长江日报法治文化传播中心打造的法治直播栏目“律师驾到”与网友见面。首期直播关注学生暑期常踩到的法律“雷区”,特邀两位名律师做客直播室为网友在线答疑。

学生河边玩耍溺亡,河道管理部门担责?

小李、小王、小张均系北京市通州区一小学的学生。2015年暑假,3人在村旁的河边玩耍时,从大坝掉落,均不幸溺亡。后3个孩子的父母多次同河道管理部门协商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3对父母分别将河道管理部门起诉至法院,每家向河道管理部门索要赔偿款60多万元。庭审中,3对父母称河道进入大坝处的警示标志不明显,河道管理部门未尽到管理义务。河道管理部门则称,河道旁已经竖立了警示标志,3少年溺亡实为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法院经多次调解,河道管理部门最终向每个家庭赔付20万元。

网友提问:哪些情形下河道管理部门要担责?

律师说法: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静雯解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河边大坝可以自由出入而不需要履行特定出入手续,由此判定河道大坝属于公共管理场所,所以应当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应包括以下3个方面:警示标志安全提醒义务;安全防护措施;发生事故后救助应对措施等。河道部门是否担责?担多少责任?要从以上三个方面做出综合评定。

此外,该起事故发生在暑假,所以小学生的父母应承担其监护责任,减轻河道管理部门责任。

儿子课间磕掉门牙,怎样维权?

网友提问:我儿子读六年级,今年春节放假期间学校组织补课,课间活动时,有一个孩子从我儿子背后骑到他背上,又有其他两名孩子过来与我儿子后背上面的孩子打闹。不料,我儿子摔倒在地,磕断一颗门牙。当时到医院救治时,医生抽了牙髓,暂时处理了一下,说等到18岁后才能再镶牙。现在已经花了1万多元医疗费,关键是18岁以后还要治疗。该怎么维权?

律师说法: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胡锦鹏向网友支招,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该起事故中,一是要根据事故发生时的详细情况来判定学校老师是否尽到管理职责;二是要向直接侵权人追责。六年级的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其他人造成伤害后,应当由其监护人父母承担责任。现已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主张赔偿,对于18岁以后镶牙等费用,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