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法律不外乎人情,公道自在人心。
近日, 辽宁瓦房店市一学校13岁男孩被老师殴打致*体下**受伤的 事情,引发广泛的关注。

事件经过
据悉,今年6月的时候, 涉事老师拿着拳头对着男孩的左下腹,靠近大腿根部的位置进行殴打。导致其左侧*丸睾**受损 ,男孩今年13岁,读小学六年级。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事情发生后,老师也没有第一时间告诉学生家长,当时男孩回家后也害怕会被父母责骂,也没有告知,是当晚实在疼痛难忍了,父母见状急忙送医,才得知此事。

我们从诊断情况看到 “患儿局部被人用拳打伤,伤后患儿左侧阴囊*丸睾**疼痛,未特殊处置,逐渐加重,当地院怀疑*丸睾**扭转,急来诊。”

事情如果属实,这老师可谓真狠!打人*体下**,这无疑是要其断子绝孙? 体罚会对于个人的身心健康和尊严造成伤害,并且违反了尊重他*权人**利的原则。

家长发声
家长说: “打伤人的是班主任,刚开始的时候老师态度还是很诚恳的,说过会负责,但是后面态度就变了。” 我们从聊天截图可以看到,

老师是这样说的 “钱呐,你自己想办法吧,我现在这手机里没有多少钱了”“刚才我调监控看的,你这个根本就不是我造成的。”

事情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还在等警方调查,时隔多月,该教师未道歉,也未曾出医药费! 目前涉事老师仍在上班,只是调离了班主任岗位, 对此家长并不满意。

家长表示已咨询过律师这种伤情最低可以到八级的残疾,现在还在孩子的左侧*丸睾**已经渐渐萎缩了, 只有右侧还是好的,医生说保护好暂时不会影响生育能力。

教育局回应
记者联系到瓦房店教育局工作人员,其表示 :“警方已介入,后续会出通报,会根据报案公安局相关证据,包括司法鉴定,最终会处理。”

最后
时隔那么久了,学校也只是潦草的处理此事, 调离班主任岗位!也没有出面道歉,不管事情是不是其导致的, 但是打人都是不对的!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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