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处理 (在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不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在中小城市这种情况尤为突出。

那么员工是否可以通过劳动 仲裁或者诉讼途径主张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社会保险费)怎么办?如何维权?

一、劳动者是否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最高院在 2011年 就补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的答复是 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法研 [2011]31号)

同年 12月20日 最高院又作乐进一步答复: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保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无论欠缴社保费或者拒缴社保费,社会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这种争议并非单纯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

通过最高院答复可知: 员工要求补缴 社会 保险 费应当 去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不 直接 法院 起诉 补缴 社会 保险 不是法院管的事情。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社会保险费)怎么办?如何维权?

二、劳动者是否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2020年5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告知单中明确补缴 社会保险费 属于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人社部告知 劳动者应当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 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等

因此, 补缴社会保险问题 也不 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社会保险费)怎么办?如何维权?

在司法实践中,各地还是存在差异的。据了解,大部分的地区的劳动仲裁委、人民法院不受理补缴社保请求,但少部分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仍在裁决、判决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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