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挪用公款获刑14年 (佛山顺德挪用公款案件)

男子挪用公款获刑14年,男子挪用公款赚了37亿结局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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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群里大家都说跟着导师投资获利了,导师还说前期投入越多越无回报,之后就会有更大的获利机会,但我投进的钱几乎有入无出。

顺德杏坛镇一男子来到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杏坛派出所自首

供认其挪用厂企资金约450万元

用于网上“投资”

结果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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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上午,梁某(男,25岁,杏坛镇人)来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杏坛派出所投案。梁某称其于2019年3月份至6月份期间在顺德杏坛镇某饲料厂任职出纳员时,在未经该厂企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通过网上银行转出约10次共约450万人民币到自己的私人账户并跟随别人“投资”,结果资金有去无回。

梁某知道事态严重

而且纸包不住火

最终选择自首

当民警带着梁某来到其工作的厂企时

企业财务得知这一消息后深感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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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

梁某大专毕业不久

就进入该饲料厂做仓管工作

之后业务调动出任出纳

由于其工作细心

得到厂企老板的信任

老板将相关的网银、存折等密码

都授权给梁某操作

这让其有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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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知道我的名字,

我慢慢就开始信任他了。”

2019年3月初

梁某通过微信认识了网友“老王”

不久就在“老王”的推荐下

他加入一个投资微信群

该群非常活跃,群成员都在讨论一个叫某彩票的APP,群内还有一个专门的投资导师。导师称只要跟着他操作买入彩票,可获20%至30%的回报率,更有群成员称自己获利30%至50%。梁某开始心动,便挪用了厂企的第一笔资金——5万元充值入某彩票的APP。

在导师带领下

梁某开始确实小有盈利

而且对这种盈利模式越发痴迷

从转几万,到几十万,再到一百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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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投入得越多回报越低

想通过一次获利回本

但事与愿为

并形成了

挪用资金—投入—无回报—挪用资金”的怪圈

不知不觉竟然已损失约450万元

目前

梁某已被刑事拘留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蜀黍提醒

涉及钱财,请谨慎对待。无论有多么信任他人,请勿将银行卡、网银等密码告诉他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要用合法的方式,不要轻信任何“轻松赚钱”的机会,让*子骗**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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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阵陶

校对丨黄昕佩

审核 | 杨华德

来源 | 顺德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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