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购买了4张价值800元的超市电子购物卡,万万没想到,明明是7月份才下的单,可电子购物卡早在5月份已被消费了,并且卖家的店铺也关闭了,这让贾先生既无奈又气愤。
网购超市购物卡
绑定时发现已被使用
贾先生说,今年7月31日,他在淘宝购物平台一家名叫“冰冷沃尔码卡密”的店铺购买了1张面值500元和3张面值100元的电子超市购物卡。

“可在绑定购物卡时,我发现这些电子购物卡的余额均为零。”贾先生说,之后,他马上查询了购物卡的使用交易记录,发现这些电子购物卡早在今年5月份就已被使用过。

根据贾先生提供的截图可以看到,卡余额查询显示该购物卡“余额为0”,实体卡失效日期为2023年5月。同时,查询交易记录显示,该购物卡5月25日充值100元后,5月26日已在线下实体店消费了。

贾先生说,之后他与店铺客服进行沟通并发起退款申请,可店铺客服并未对购物卡被使用过的问题作出解释,并以“卡密已被使用,请不要恶意退款”为由拒绝退款。

因不满意处理结果,贾先生又联系了淘宝平台客服,再次发起退款并申请淘宝客服小二介入。淘宝客服审核后,以“针对订单反馈的未收到虚拟商品,经平台核实买家无有效凭证证明卖家未履行服务承诺”为由,拒接了贾先生的退款申请。“我购买的时间是7月,可这失效时间却是5月,这怎么会是无效证据呢?”贾先生说。
贾先生说,8月1日,他准备再去找卖家协商时,却发现卖家的淘宝店铺已经关闭,便尝试拨打卖家电话讨个说法,“但店家的电话已经是空号了。”

8月3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也尝试在淘宝平台搜索卖家店铺,但并未搜索到相关店铺。
“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7月份购买的电子购物卡,却早在5月份就使用了,这不是坑人吗?”贾先生既无奈又气愤,随后又多次联系淘宝官方客服处理,可最后只得到一句“商家未回复,无法强制商家处理,已升级专家处理”。
律师说法
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权?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晨和张婉珺为消费者维权支招。
对于贾先生遇到的情况,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维权:
首先,该店铺在网络购物平台公然出售已无余额的购物卡,涉嫌诈骗,建议贾先生及时报警;其次,建议贾先生及时向12315进行投诉处理;第三,贾先生也可通过司法途径,对该店铺提起民事诉讼,进行救济。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即淘宝网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则可以向淘宝网要求赔偿;如果淘宝网明知或者应知商家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代晨和张婉珺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平台上购买电子充值卡时需谨慎,应该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核查商家在平台公布的资质,应尽量选择如官方旗舰店等信用度较高商家;
第二,应选择价格较为公允的商家进行购买,不要选择价格过低的商家;
第三,切勿私下进行交易,应通过网购平台进行交易,让购买留痕;
第四,在收到卡号、卡密等信息时应尽快进行充值,保留充值过程凭据,一旦发现问题也能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因为电子充值卡属于较为特殊的商品,所以消费者网购时,也要重点了解所购商品是否在退款、退货等方面进行了特殊约定。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林舒佳 实习生 徐锦诺 文 受访者供图
一审 熊波
责任编辑 吕世成
责任校对 易科彦
主编 何晓宇
终审 编委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