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检验不合格怎么处理 (进口货物海关检验不合格如何处理)

进口货物,影响许可证件管理又违反商品检验法律要求,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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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公司由于业务人员疏忽,进口一票货物时由于商品编*报码**错导致部分法检货物报成了非法检商品而没有报检,请问我们公司会被处罚吗?

答:应当会被海关处罚。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综上,贵司进口应当报检的商品而未依法报检,依法应当受到海关的处罚。

进口货物处罚规定,进口货物海关检验不合格如何处理

典型案例:2022年4月6日,当事人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B海关申报进口1票货物,报关单号为XXXXX0221049967971,申报货物共3项,申报品名分别为璞医香防叮咬喷雾、璞医香女性专用*处私**护理啫喱、璞医香止痒膏,申报CIF总价分别为人民币711360元、人民币226368元、人民币222943元,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307900000,对应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增值税税率为13%。经海关查验,发现上述璞医香防叮咬喷雾应归入商品编号3808911990项下,对应的进口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9%,进口需提交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璞医香女性专用*处私**护理啫喱应归入商品编号3401300090项下,对应的进口关税税率为6.5%、增值税税率为13%;璞医香止痒膏应归入商品编号3304990039项下,对应的进口关税税率为1%、增值税税率为13%,且该三项货物进口均需进行商品检验。经计核,上述申报不实货物的价值共计人民币137.98万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33921.59元。

法律分析与合规指引:根据《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处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本案例中,当事人向B海关申报进口三项货物,经海关查验,其中的第一项货物璞医香防叮咬喷雾应归入商品编号3808911990项下,进口需提交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当事人将该货物的商品编码申报为3307900000导致未提交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构成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的申报不实。

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根据该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例中,当事人申报进口的三项货物均为需要向海关报检的法定检验商品,当事人未报检违反以上法律规范。应当适用上述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本案例中,当事人申报出口的三项货物中,第一项货物既是违反影响许可证件方面的违法行为,又是违反法定检验商品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处理。

综合上述,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B海关决定对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6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