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境贫寒,幼年丧母,与其父相依为命,父去世后,契身葬父。”

讲述了《二十四孝》*身卖**葬父的主角董永的故事。古人特别推崇忠孝仁义,作为今人,虽品德高者不胜枚举,却不乏一两个反面示例,让人看后好像正应了一句古话“人心不古”。
人情世故感慨之于案件
案件情况
近期,接到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其父得病住院花费了大量的钱财,使得何某某的经济状况有点窘迫。为缓解经济压力,他在打工所在地广东某街边徘徊,碰巧路遇一*章刻**老人,两人就闲聊起来。何某某话语中隐隐透露出心中的压力,似乎想寻求解除困境的“解药”。


果真老人给了他“希望”,*章刻**老人的一席话让他如释重负,他脚步轻快地回到了厂房。第二天付了小费,如约取到了“材料”。


整理好思路,何某某从广东东莞径直回到恭城莲花新农合报账点,将从老人那里买的假发票以及缴费发票、医疗证、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一起交到新农合,做好报账准备,坐等审核通过后钱款到位。他向新农合提供的广东某医院的假发票金额总计有200985元,按45%的报账比例计算,可骗取报销款87103元。
批准逮捕
然而,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新农合保障的是农村人口就医的权利,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并没有那么好骗。

最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的诈骗行为被识破,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信息、材料骗取国家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2017年5月2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何某某。
断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警示
何某某因诈骗未遂被捕,本想缓解经济压力却锒铛入狱。本案警醒人们诈骗新农合资金非小事,给那些因法制观念淡薄、企图以身试法的人们敲响警钟,共同维护新农合资金的安全,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者。
父养我小,我养父老,父病子孝,父去子葬,生老病死,天道自然。这些人情世故,是每个人都可能遇见的,转移自己的义务给社会,是行不通的。更不应该因背负债务套取新农合报销款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