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越来越多的打工族面临着租房的压力。而眼下毕业季,又一届毕业生面临找工作,急于租房。小编推荐海淀检察院检察官的这篇文章是,北京租房如何避免被骗。
作者:海淀区检察院第三 检察部 王婵媛、田坤
北京的王女士等四名租户遭遇租房烦心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租房诈骗的套路吧。
”
2017年5月至6月间
王女士、曾女士、陈先生、赵先生分别与二房东青某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四人共同合租一套房子,分别居住四个房间,租金押一付三。
2018年5月
距离租房合同到期还有一个月,青某某告知王女士等四名租户,其已经和房主高先生签订了续租合同,但最近手头比较紧,要求王女士等四名租户提前交房租,于是王女士等四名租户又与青某某续签了一年的合同,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提前将三个月的房租共计约2万元转给青某某。
2018年5月26日
房主高先生联系二房东青某某准备收房,但青某某电话已经停机,于是高先生直接进入王女士等四名租户合租的房子探个究竟。后高先生得知四名租户与青某某续签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并提前交了三个月的房租,但高先生称其与青某某的租期系2017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5日,并且已经明确告知青某某租房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于是,高先生要求王女士等四名租户收拾东西,尽快搬出。此时,王女士等四名租户得知被骗了,赶紧微信联系青某某,却收到了如下回复……


2018年8月6日
青某某在京港澳高速的大客车上被民警抓获归案。
青某某到案后供述称:2017年5月份,我与房主高先生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租期2017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5日,并允许我转租,后来我就将房屋里的四个房间分别转租给王女士等四名租户,并分别与他们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在我与高先生的租房合同还有一个月就要到期的时候,因当时经济紧张,我就告知四名租户,高先生又与我续签了合同,但实际上我并没有和高先生续签,我就擅自与四名租户续签了一年合同,并提前收取了三个月的房租共计约2万元,后我就把租户都拉黑了。我现在知道错了,恳请宽大处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定
青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鉴于青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且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青某某不起诉。
检察官温馨提示

租房若要保安全 三看三问要牢记
1
看:房主的房产证及身份证。明确房屋产权的归属,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并将房产证、房主身份证复印留存,以备不时之需。
2
看:对所租房屋进行实地查看。确认房屋基本信息(面积、位置、质量)与租赁合同一致、房屋基础设备(水、电、天然气等)无安全隐患。
3
看:对方为转租方,要看租赁凭证。如果是转租,不仅要查明转租合同的租赁期限,核实是否有转租权,同时还要尽可能与房主取得联系,以防受骗。
1
问:问明中介房源是否正规。务必找正规的房屋中介,除了在网上查清中介公司的资质,还可亲自去公司查看中介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确定手续齐全。
2
问:问租赁小区的物业和居委会,了解房主和房屋的相关信息。
3
问:问清房屋水、电、气、暖、租金、押金等的给付标准和违约责任,如果发生纠纷和争端,便于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