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在忙吗?
悄悄告诉你一个小秘密:
“双十一”马上要到了哟~(*•ω•)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今网购市场不断扩大,
线下商家也纷纷开起了网店,
“电商代运营”这个职位也随之应运而生。
今天这个案例就是关于
“电商代运营”的麻烦事,
我们一起看看吧~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
小张为某食品公司代运营淘工厂、抖音店铺
由食品公司开通线上店铺
并将货物以出厂价供给小张
小张负责运营、自负盈亏
并承担快递费、包装费和人工费
食品公司则根据店铺的下单情况进行发货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1年双11期间
小张擅自降低产品价格导致亏损
双方协议小张需向
食品公司支付货款64477.5元并签订协议
另小张经营的抖音店铺
欠食品公司货款14304.2元
并出具欠条确认欠款事实
因小张长期拖欠货款
某食品公司无奈之下将小张
诉至源汇区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双方之间合同依法成立并实际履行
被告小张未及时支付货款
应支付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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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判决
被告小张支付原告淘工厂店铺货款
64477.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被告小张支付原告抖音店铺货款
14304.2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法官说法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