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病可以申请医疗期 (什么病能休假一个月)

什么病可以休病假,什么病能带薪休假

近年来,用人单位不遵守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频频出现在各大网络媒体平台,引得舆论一片哗然。备受人们热议的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教师刘伶利患癌症被开除事件以及前华为员工魏延政患癌症期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事件,又一次将舆论引至我国的医疗期制度。医疗期作为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的解雇保护期,一方面,作为很多“泡病号”的不诚信员工的保护伞,另一方面,也有很多类似于魏延政这样的劳动者在患病最需要帮助时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本文从医疗期的基本规定入手,对于医疗期进行梳理。

一、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从上述法律规定的理解来看,医疗期是一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但这里的不得解除不能理解为绝对不能解除,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既有重大过错,一样可以解雇。同时也不排除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什么病可以休病假,什么病能带薪休假

二、医疗期的计算

对于医疗期的确定主要通过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在实务中,医疗期的计算应遵循以下步骤:(1)确定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医疗期,即根据劳动者总的工作年限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2)根据医疗期的期限确定医疗期的计算周期。(3)从劳动者病休假第一天起记录劳动者的病假天数。(4)在医疗期计算周期内汇总劳动者病假天数,并判断医疗期是否届满。

例如:张某于2001年12月1日应征入伍参加工作,2003年12月退伍安置至某公司参加工作。2014年1月1日起进入现公司工作,并于2015年2月1日因病休假。则张某的医疗期为六个月,计算周期为12个月,即从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如果张某连续请病假,则到2015年7月31日医疗期结束;如果非连续性请病假,无论请多少次假,确定医疗期的时间跨度都是从2015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如果张某在该期限内累计休假时间达到6个月,则医疗期满;累计病休时间未满6个月,则医疗期未满,从下一计算周期开始重新计算医疗期。

什么病可以休病假,什么病能带薪休假

三、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工资问题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医疗期满的处理问题

一般情况下,医疗期满后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此种情况下,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第二种情况,医疗期满,劳动者不能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醒的是,用人单位依据该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且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什么病可以休病假,什么病能带薪休假

医疗期是一个相当的复杂的问题,其不仅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还与社会保险、劳动能力鉴定等问题息息相关,不同年代出台的制度交织在一起,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的处理也不尽相同。本文作者尽量梳理了与医疗期相关的重要问题。希望对于用人单位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