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原因合同无法生效导致损失 (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这两天,我们律师团队服务的顾问单位遇到了一件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事情,让人感到十分恶心。这件事情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不便,让人心情十分沉重。 现在,我们要一起面对这个问题,发挥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顾问单位解决这个恶心的问题。

未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因对方违约导致自己违约

诚信履行合同

问题

公司在今年9月中旬,经过仲裁机构的调解,与一个客户成功调解纠纷,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根据这份协议,仲裁委也出具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这份调解书明确规定,顾问单位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向对方全额支付款项,如有逾期则将导致双倍赔付违约金。

这家公司以尽责尽责的态度去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在9月27日那天,按照对方在公司留存的银行卡号,把款项转给了对方。

然而,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对方提供的卡号似乎有些问题。那笔款项被退了回来。退回的理由,据说该卡属于二级卡,无法接受这笔款项。

于是,公司经办人员马上给仲裁委、对方律师打电话,通报上述情况,请对方提供新的收款账号,以便公司继续打卡。

恶心人的事情来了!

没曾想,这个客户就拖着迟迟不给新的卡号。时间不等人,公司的人员反复催促,后来这人都不接电话了,没有办法,我方只能给他发手机发短信,还微信留言,让他尽快处理。

但是此人就杳无音信。由于23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是连着一起放假,公司没有办法只能待节后处理。等到节后上班,这客户总算给了新的卡号,公司就把钱转账过去了。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

谁知,今天顾问单位打电话给我,说接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真是气人,原来这客户以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调解书,主张违约金。

猪八戒倒打一耙,这就是典型的现实案例!

沟通

公司接到通知书之后马上就跟法院的执行法院联系,讲述了事情的原委。他们本来以为可以得到法官的谅解和同情,但结果电话联系下来,本来受伤的心还被浇上了一桶凉水。

法院的意见:1、他们严格按照仲裁调解书上的时间来执行,只看结果。那结果自然是不利的,款项是国庆之后给了新账号才转账成功;

2、公司为啥不早一点打钱?公司也有过错。

公司负责人把这些话讲给我听的时候,我都气炸了!

解决思路

事已到此,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业已发生。我们做事的原则就是永远不要为了打翻的牛奶而哭泣。

我给公司提出几点建议:

1、弄清楚我方9月底打钱的对方账号来源,是否是对方提供的?

2、整理我方打款的银行凭证、退款凭证;联系仲裁委、对方律师的电话记录;与对方当事人的短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3、根据证据整理情况,撰写情况说明或者执行异议申请等材料,寄送给执行法官。

时执行法官的决定,到时再采取后续的对策和措施。

以律师的分析,我们认为:

1、对方明显是恶意申请执行,这样恶意的行为不应当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

2、我方在9月27日已经实际履行了仲裁调解书上的规定的义务,造成款项没有到账的原因,系对方账号有问题以及没有及时向我方提供可以接受货币的账号。责任不在我方。

3、如司法机关审查我方提供的证据后,认可我方的观点,可以直接裁决驳回对方的执行申请。

4、如司法机关不认可我方观点,强行划拨我方银行钱款,则我们就此执行措施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既然对方如此不诚意,那么就是用好手中的法律*器武**,跟这些不诚意的人战斗到底而已。就如成吉思汗给花模子王的回信一样,你要战,即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