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两年前借给一个朋友5万元,多次催要,但对方一直找各种理由不归还借款。我最近准备起诉,才发现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与他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请问律师,该怎么办吗?

答: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作为原告应承担证明借条署名人与起诉的被告是同一人,即被告是实际借款人的举证责任;如举证不能,则原告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如果债权人发现借条上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名称出现错误,可以及时采取一些补救措施。例如:
1、可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借条。
2、要求借款人出具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3、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证明两个名字为同一人,或通过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两个名字指向同一人的相关证据材料。
4、收集固定其他能够证明借条署名人与被告系同一人的相关证据材料。

【律师提醒]: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要让借款人规范书写借条等债权凭证,出借人需认真核实出借贷双方名称是否与真实名称一致、借款金额、时间、利息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对债权凭证的内容需要反复确认,以免造成争议或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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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