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子宫内膜增生#
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保守治疗后随访及处理,生活方式的干预。
对于最初接受孕激素治疗的患者,妇科医生应在 3-6 个月内重复组织学评估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治疗的反应。
在对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进行初步保守治疗(使用孕激素治疗)后,需要仔细随访,及早发现疾病持续、进展或复发。组织学评估的开始和频率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治疗的选择、绝经状态以及肥胖和与子宫内膜癌相关的其他危险因素的存在。不建议在全子宫切除术后对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进行监测,并通过病理证实不存在共存的子宫内膜癌,因为手术消除了疾病进展的风险。
对于使用孕激素治疗的患者,建议在 3-6 个月内重复组织学评估以确定治疗反应。治疗有几种类型的潜在结果。第一个是增生的消退(完全缓解),重复子宫内膜取样显示萎缩、分泌或增殖的子宫内膜。其次,当重复采样仍显示增生但无异型性时,认为已发生回归。第三种结果是疾病持续存在,重复采样时组织学没有变化。最后,可能会进展为癌症。活检结果的审查和病理学家的咨询可能有助于患者随访计划的个体化。如果在最初的 3-6 个月的治疗中没有反应或出现一些消退,与患者讨论后可以考虑额外的 3-6 个月的治疗。如果经过 9-12 个月的治疗后仍没有缓解,则应讨论其他治疗方案,包括根治性手术。
在初始孕激素治疗后,妇科医生可能会考虑对存在子宫内膜癌持续危险因素的患者使用孕激素进行长期维持治疗。
在使用孕激素药物进行初步治疗后,对于由于以下原因仍处于发生子宫内膜癌风险的患者,可以继续使用这些药物进行治疗:年龄增长、绝经晚期、未生育和慢性无排卵等因素;高风险病症(林奇综合征、考登综合征);可改变的危险因素,例如使用非对抗性雌激素治疗;以及潜在可改变的危险因素,例如肥胖和2型糖尿病。
为患者提供生活方式改变方面的咨询
妇科医生和其他临床医生应告知患者,通过改变生活方式来减轻体重和控制血糖可以改善整体健康状况,并可能降低 EIN-AEH 和子宫内膜癌的风险。
超过 75% 的子宫内膜癌幸存者患有肥胖症,定义为体重指数(BMI [计算方法为体重(公斤)除以身高(米)的平方])为 或更高。与非肥胖者相比,他们更有可能患有与肥胖相关的合并症,并且死亡风险更大。许多接受妇科护理的人,包括接受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或癌症治疗的人以及幸存者,都没有意识到肥胖、子宫内膜增生和癌症以及其他合并症(包括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之间的联系。研究发现,体重减轻 7-10% 会对健康产生积极影响。教育、改变生活方式以减轻体重和改善血糖控制的咨询以及共同决策是可能影响近期和长期结果的护理组成部分。
妇科医生可能会考虑向接受 LNG-IUD 治疗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且患有肥胖症的患者提供有关减肥干预措施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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