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检查过度医疗 (过度检查过度诊疗是什么意思)

[ 社会与生活热议话题 ] 社会公众平常都反对与谴责医院(医生)对病人实行 过度检查与过度治疗。

医生以疾病状况及医疗技术的可行性,向病人介绍最佳治疗方案,处于两难境地,最终按病人或家属意见办,不属于过度检查或过度治疗。

现在医生不好当,因为病情是不断变化,医疗技术不断更新,新的认知周转快。医生对疾病的判断确诊不是一个模板固定的,治疗方案也不是全能不动的。

医生对某个病人的某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简单,为病员着想,病人埋怨医生草率,不负责任而纠缠。如果对病人进行全方位检查,获得较为全面的数据综合分析,病人又说医生在宰割病员。

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过度诊断和治疗的危害要重视

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界线,难以客观评估。只好以病员为上帝来决定。 殊不知会出现难以预测的种种情况,一旦打官司,病人占上风,即使医生没有错,也得担当一定的责任。

某*草烟**部门有对夫妻的儿子患急性腹痛难忍。到市医院医生一看就说是急性阑尾炎,决定控制炎症后应当手术治疗。夫妇坚决不同意手术,说不应过度治疗,要医生采取保守治疗。

医生说,阑尾已穿孔,会形成腹膜炎,危险!夫妇仍不签字。医生只好告诉家属后果,延误治疗责任自担。夫妇反过来又讲,“我的小孩患一个小病阑尾炎要是出了人命,我跟你医生拼命”。结果孩子的爷爷大声疾呼,坚决听医生的,我来签字!这才平息为安。

病员、家属及医保政策有“迫使”过度检查与治疗的因素。

病员有病本来不想住院,只想门诊检查治疗就可以了。但限于有关检查及药品不能报销。如有的病员只要求做cT查肺部,但门诊不报销cT检查。

病员只好入院检查治疗。但入院须交门槛费1千。病人既然住院也愿意做有关高端检查。医生如不给做,病人意见大。

病人住院后,医生不用药治疗,病人不滿意,医保不高兴。所以医生就得开一些检查单。以输液为例,不给病员输液,医保说这病员没啥病,连液体都没输,就认为医生滥收病员。

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过度诊断和治疗的危害要重视

医生过度检查与过度治疗的种种表现,确实存在。这些问题可控的,但要有标准认同。

国家卫健委早就有检查结果道用,不准重复检查的规定,但现在基本上落空没用。如核磁共振上周在早地医院检查的结果,这周到乙地医院检查同部位的同病兆,应当认可甲地医院的检查结果。现在看来不可能。即使在同城医院检查后,到另一医院也得重做。这就叫过度检查。是医疗界互相否定,各自为阵的毛病。

鉴于已存在的弊端,全国应建立检查效力及诊断治疗的金标准,递进标准,专家共识认定书通用制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与治疗。

1、同病同项检查结果异地有效期;

2、重症疾病检查金标准(如诊断膀胱癌准确度最高的是膀胱镜检查);

3 、重症疾病治疗共识方案(如治疗膀胱癌以必须手术后,再进行化学药品灌注期限的规定)。

这只是大致举例。其实国家卫健委医政方面的技术标准是较为健全的,关键是要落实到位。

还有最大的过度治疗就是化疗、重症监护病房(|cu)治疗。

医生在这方面也只能按病人或家属的意愿办。尤其是特殊药物价格昂贵的治疗,|cu特殊环境内的治疗,是个“无底洞”。 弄不好,是人财两空。

当代医疗消费市场不能一拉平,也应分档次区别对待,划清医生方面与患者方面的责任。不能笼统认定过度与否。比如某患者方面,明知病治不好,因有钱就愿意接受一切高级治疗。医院给贫困人员或不愿意接受的治疗项目,院方硬要进行,那就是违背患者方面意志的过分治疗。这就是错误的。

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过度诊断和治疗的危害要重视

大众最为反对的是变相的过度检查与过度治疗。

我在这里列举所见所闻的真实现象,提示供参考:

医生诱导 。 这个病不这样治,恐怕会转化为癌症,迟早是要动手术的,年纪大了更难办。

医生恐嚇。 这病 没多大希望了,干脆回去该享受什么扰享受,最多只能活半年。

医生迫使 非开刀不可,你如果不愿意,就请出院。

医生嘲讽。 你是不是怕老婆不同意你住院,男子大丈夫连自己身体件不了主。

医生冷漠。 不理不问,查房也不到床前。你想好了再说。

医生转嫁。 你说的情况我解决不了,你转科或者转院好了。

过度检查及过度治疗似乎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但只要医生心正无钭,就能为病人所想,为病人所急。我们不能借反腐之势,把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的过错都上升到腐败,都归咎到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