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求助媒体)

最近福建莆田欧某中恶性杀人事件,在全网受到了广泛而热烈的关注和讨论,广大网友关注事件本身的同时,更加关注事件背后的隐情,一时激起千层浪。

很多大V也都发表了评论文章,比如《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就连发两篇评论,表达欧某中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不是同情和支持。显而易见的是,欧某中恶性杀人事件当然是严重的犯罪,如果他没有畏罪自杀,那必将会被绳之以法,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规则,也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最基本的判断。

然而,欧某中还是得到了大部分网友的同情和理解,基于最朴素的情感----同情弱者,厌恶霸凌。

此事件中是否存在霸凌,欧某中是否是弱势的一方,这些不做过多叙述,关注事件的网友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而网友关注的点,恰恰反映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果得不到有效保障,那么能怎么做?

人们对某一事件的评论,对事件双方的评价,首先要看他代入的是哪一方,在此次事件中,网友之所以会对欧某中产生同情和理解,是因为大部分网友带入了欧某中的角色,从而不自觉的站在欧某中的立场上去想问题。欧某中明明取得了合法的建房手续,然而6年了还是无法顺利的建房,只能让年迈的老母亲住在铁皮临时搭建的房子里,妻子也认为自己窝囊而离婚收场,孩子也因房子问题一直无法结婚,且在此过程中遭受了多少次的阻拦和谩骂,多少次申诉无果,多少次寻求帮助无果,自己也因此患上了间歇性精神疾病,换做另外一个人,会怎么做?

灵魂拷问,如果你是欧某中,你会怎么做?大部分网友代入了欧某中的角色,同情这样一个悲情的人。网友们错了吗?相信没有一个人会认为欧某中杀人杀的对,他犯下如此命案,定然是要受到制裁,但是是谁把他逼到了这一步?大部分网友会同情欧某中,为欧某中发声,是因为同理心,既是同情欧某中,也是同情自己。因为有太多的普通人,太多的弱势群体在生活中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些大V会说遇到不公的事,不要冲动,要冷静,要学会用法律*器武**保护自己。没错,现在的社会法律更加完善,相关单位的执法水平更加提升,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大都能得到保障。但是法律也有漏洞,执法也有偏差,总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总有法律保护不了的东西,这个时候你能怎么办?

有人说忍忍就过去了,可是忍耐不会换来和平,只会换来变本加厉。欧某中忍了6年,换来了什么?

有人说不要太在意,要大度。有些事可以不计较,可以不争取,但是在住房、医疗、等等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利益下,怎能不在意?

社会有分工,阶层有不同,可是生而为人的权利是相同的。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伟大的标志,不是有多少高楼大厦,不是有多少工厂,甚至也不是有多少学校,而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弱势群体能否有尊严的活着,能否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得到有效帮助和公平对待。当类似欧某中的事件越来越少,当弱势群体的合理诉求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满足,才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不断进步的标志。从这个角度讲,我们该走的路还很远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