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强行把欠款人的车开走合法吗 (债主扣留欠债人老婆的车)

20多天前,苏某欠蓝某6万元,因没钱还被蓝某扣押一辆车,而车主是苏某的朋友潘女士,苏、潘二人便报警称遭抢劫。镇圩派出所民警调查后称,该起事件不属于抢劫,而是一起经济纠纷。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何合法的扣押欠债人的车,债主扣押欠债人的营运车是否合法

事件: 债主*债追** 强行扣押车

6月14日,苏某在上林县镇圩乡找蓝某借了6万元现金。19日,蓝某除要求他还6万元本金,还要5000元利息。他没钱还,只给了5000元利息。24日晚11时多,一辆小车突然停在苏某家门口,车上下来5名陌生男子,称蓝某找他有事,他打电话确认是蓝某叫他过去理清债务,便开车跟这5名男子一同前去。

25日零时多,他们到了上林县镇圩乡蓝某家,蓝某问他何时还钱,他说没钱,其中一男子拿着*首匕**顶在他背后,强迫他交出车钥匙。他说车是朋友的,对方不听,把车扣押了。被扣车的车主是潘女士,她和苏某是朋友。今年5月1日,苏某以带小孩去玩为由找她借车,她将车借给苏某后,苏某一直没归还。事发后,潘女士也报警称车子被抢了。

民警: 不属抢劫 双方已言和

7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上林县镇圩派出所采访此事,警号107343的民警是一名姓黄的副所长,他拿出问话笔录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 黄副所长说,苏某报案称自己欠钱被扣车,*债追**方蓝某也没说什么。车被扣后,苏某口头称被持刀威胁,但拿不出证据;蓝某称是苏某主动交钥匙,并没任何威胁。所以,不能简单定性为抢劫,而是一起经济纠纷。

“虽然是经济纠纷,派出所也可以协调处理。”黄副所长说,接到报案后,他召集苏某和蓝某协商,蓝某要求苏某写借条,并承诺还钱期限,然后就让苏某把车开回去,但苏某不答应,协调没有成功。他将尽快召集双方再次协商,如果协调不成功,那么车主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将蓝某起诉到法院讨回车。

7月13日晚7时多,黄副所长告诉记者,当天下午,他分别给双方打电话,终于使双方都作出了让步:苏某写了欠条,蓝某已将车归还,双方握手言和。

律师: 债主讨钱 不能扣押车

南国法援律师赵明堂分析认为,即使是一般的债务纠纷,债主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去法院起诉,而不是私自强行扣车。

车主对车具有合法的所有权,车主将车交给债务人,债务人对车具有合法的使用和占有的权力,也有保管的责任,但没有处分权。如果债务人主动将车交给债权人,则侵犯了车主合法的所有权,那么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人扣车后,应该主张证据证明自己扣车经过了债务人和车主的同意。但是,事后债务人称遭持刀威胁,车主也已向公安机关报警。显然,债权人扣车是未经他人同意的,属于强行扣车行为。(记者 赵敏)

┃内容来源:人民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