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了不报名的后果 (录取不上怎么补救)

据报道,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80后唐尚珺从2007年入读高中后,连续复读七年,参加八次高考,历经十年高中生活,成为纪录片《高十》的主人公。在2016年被“211工程”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录取后,又放弃报到而选择复读。到2021年6月,已经33岁的他参加了人生中的第13次高考,又被广西大学录取,却再次选择了复读。近期,有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留言,建议: 当年高考录取未报到的学生次年参加高考,高考文化分数在总分基础上减少10分,并缩减填报志愿数量

高考录取后不报到复读,陕西高考录取后不去报到会怎么样

十二年寒窗苦读,一朝高考录取却弃之如敝履,来年高考咋处理?

支持者认为,考生虽然是自愿填报的高考志愿,但最终没有录取到理想的大学心仪的专业,应该允许反悔卷土重来,不要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点别人,是否放弃属于个人选择。

反对者认为,录取了不入学就读,浪费了有限的高校招生录取指标,对本来可以录取的学生不公平,且复读对应届考生不公平。

那么,高校作为招收录取的主体,他们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查阅部分高校2021年招生章程,提及复读生的并不多。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985”“211”名校都是“ 录取时,不区分往届生和应届生 ”“ 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其他的高校就更不用说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等公安、警察、司法院校大都是要求录取当年的8月31日“ 年龄不超过22周岁 ”。

只有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要求“ 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

而众多军事院校(包括部分军事院校招收的无军籍地方普通本科生)和*警武**院校则普遍要求“ 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 ”,拒绝往届考生。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高校新生录取后不报到不就读行为并没有惩罚要求。因此,广西教育考试院在回复上述网友的建议时也是在打太极“ 对高考录取未报到再次参加高考的学生进一步采取限制性措施,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法规政策,综合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等各方承载力和认可度,充分保障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权益 。”

录取后不报到的现象也引起了一些教育考试部门的重视,并做出了适度的反应。

甘肃: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没有报到入学, 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山西: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 下年度报名参加高考,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同时将写实性记入考生档案,并提供给高校。

河南:录取后不入学的考生, 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

其实,包容的社会应该允许复读的合理存在并有序存在。

1、复读应该允许存在。 一是有些考生因为身体、心理等因素可能当年高考失常,希望还有发挥正常水平的机会。二是一些社会青年在工作过程中对知识有了新的认识,希望通过高考重回学校深造。

2、补习不宜鼓励提倡。 一是复读占用了有限的公共教育资源,所以很多地方禁止公办高*特中**别是重点高中招收补习生。二是以时间换分数的应试教育补习模式恶化了教育生态,对应届考生不公平,且与国家“双减”政策相违背。

3、控制高考次数上限。 国家应该设置每个人参加高考次数的上限,比如两次或者三次。高校也可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收新生参加高考的上限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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