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鲁刚在工地受伤,其聘请的律师将工程总包方、分包方和包工头一并告上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可二审法院却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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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刚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自从儿子查出白血病之后,幸福生活也随之而去。为了给孩子治病,他和妻子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债台高筑仍旧凑不够治疗费。为了挣钱还债并维持孩子的治疗,鲁刚从老家山西来到北京某建筑工地打工。
一天,在查看工地线路时,鲁刚不慎从通风竖井掉入地下负二层摔伤,经诊断为颈椎损伤伴不全瘫、第5颈椎骨折、右桡骨远端骨折、脑挫伤、多发软组织挫伤等,后经司法鉴定确认为伤残四级。
包工头在事故发生时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后来就不管不问了。拿不出钱继续治疗的鲁刚妻子来到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求助。
律师了解情况后发现,鲁刚基本上没有证据,只知道包工头叫李吉仓,至于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则全然不知。考虑到这起事故比较严重,律师建议鲁刚的妻子到安监局举报,通过行政机关的调查来查明承包、转包信息以获得证据。
收到举报后,某区安监局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调查报告,确认了该工程的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包工头之间的发包、转包关系。拿到安监局出具的调查报告后,律师本想展开收集证据、准备起诉材料等工作,不料鲁刚此后却没了消息。
原来,鲁刚的朋友为他介绍了另外一名律师,该律师将包工头、总包公司和分包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连带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90余万元。之后,一审法院判决包工头和分包公司连带承担73万元,总包公司承担55万元,但三被告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73万元。此后被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无奈之下,鲁刚的妻子又回头来找致诚公益律师求助。援助律师研究案件材料后认为,该案一审律师可能是出于好意,要求总包方、分包方和包工头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以确保鲁刚能够最终拿到赔偿款。但是,律师却忽略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的差别,导致案件被发回重审。
经过慎重考虑后,援助律师根据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相关规定,变更被告为包工头与分包公司,并将赔偿数额按照当前的标准提高到130万元。
最终,一审法院经重审后,判决包工头与分包公司连带承担赔偿责任94万余元。之后,法院经过几次强制执行,已经为鲁刚执行到60万元的赔偿款。
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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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遭遇伤害事故,起诉时并非被告越多越好,要根据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来确定合适的被告。律师提醒农民工朋友,最好在咨询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后再提起诉讼。
北京致诚公益律师 郝冠群
来源:法制文萃报
编辑:李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