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地区检察院: 负责对监狱执行刑罚及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负责罪犯又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办理被监管人死亡检察、事故检察案件;办理被监管人及其辩护人、*亲近**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
这一年,他们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办理,维护司法公正,激励罪犯积极改造;
落实治本安全观,严厉打击和惩治犯罪,依法解决罪犯合理诉求,维护监管安全稳定;
夯实派驻检察基础,监督监狱刑罚执行和狱政管理,促进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实质化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今年以来,洪泽湖院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653件。为深化案件实质化办理,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狱提请环节,与监狱同步审查罪犯悔改表现,同步提出检察意见被监狱采纳155件。

★【图片故事】 为进一步了解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能力和悔改表现,检察官赴罪犯家中了解其家庭财产和生活状况,综合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

★【图片故事】 为最大限度发挥减刑、假释的激励功能,向150余名服刑罪犯开展减刑、假释法律政策宣讲,详细介绍本省减刑假释政策变化、财产性判项履行对减刑假释的影响等,引导罪犯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落实减刑、假释“1+N”办案机制。在办案中注重筛查司法救助、财产刑执行以及促进社会治理的监督线索,推进“四大检察”相互融合,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图片故事】 对全监交通肇事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及财产状况开展专项核查,筛查并移送1件涉交通肇事罪被害人救助线索。最终该名被害人获得司法救助。

★【图片故事】 会签《关于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助力涉民营企业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罪犯优先适用假释,并创造条件满足100余名涉企罪犯日常处理事务需求60余次,1名罪犯经对外联系协调,其家人已与他人合伙建立家庭农场。
强化刑罚执行派驻检察监督
优化监督模式,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检察监督的工作规定》,组建4个检察工作组,轮流开展派驻监督和专项检察。

★【图片故事】 重要节假日联合监狱开展安全防范视频检察,建立检监疫情信息通报制度,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场所法律监督工作。

★【图片故事】 围绕出入监、食品卫生、警械具使用等检察重点,定期组织检察组与监狱民警一同隔离数天后,深入监狱各监区开展履职监督,摸排狱情犯情。

★【图片故事】 开展服刑罪犯*党**员身份专项检察活动,检察发现3名罪犯*党**籍开除存在未向罪犯本人宣告、未在*党**员信息系统停止*党**籍、*党**籍开除程序历时过长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成开除程序,并督促监狱规范罪犯政治面貌登记工作,进一步肃清*党**员队伍。
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
办理控告、举报和申诉案件18件,解决罪犯合理诉求。在办理罪犯王某某立功认定申诉案中,对该犯诉求全面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并与监狱多次沟通对接,制发检察建议,促使监狱对1名罪犯立功诉求予以认定,并推动监狱依法为其报请减刑,消弭罪犯对抗情绪。

★【图片故事】 刑释人员吴某某与洪泽湖监狱就其*访信**问题达成处理协议,吴某当场签署《停诉息访承诺书》,表示今后将认真工作,不再提出*访信**诉求。

★【图片故事】 办理吴某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审查逮捕案,检察官按照监狱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深入案发场所开展现场勘察,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批准逮捕。

★【图片故事】 在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复杂时期,为办理杨某某脱逃案,检察官与身处黑龙江的律师、身处羁押场所的杨某某开展认罪认罚远程控辩协商,促进该犯认罪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