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陈七七
图源:网络(侵删)
01
今天刷知乎的时候,看到一个分享,感觉蛮有意思。
”滥情是种什么样的体验?”
“每当别人问起你还想他吗的时候,我不知该把谁代入。”
滥情的感觉,就是哪个都可以,哪个又都不行。他有你喜欢的地方,但不是你喜欢的全部。
喜欢上一个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读高中的时候遇到一个男孩,他很搞笑。我不知道那天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鬼迷心窍,伸出爪子,隔着袖子,去摸他的头。
他面露凶狠,告诉我不喜欢别人摸他的头,但也没躲。
我继续隔着袖子蹭他的头,他威胁着说他要打人了,但还是没躲开。而且我知道他从不打女生。
那一刻,我是喜欢他的。
不过第二天我就不喜欢了,我带了几包零食,分给了他两包。确实我不该继续看着已经送出去的东西的行踪,但是我明明看到他收到零食高兴的表情。
转眼,一包分给了周围的同学,另一包送给了另一个女生。我心碎了,我觉得我们的思想可能不在同一个频道上,好感全无,尽量远离。

放学时,等着父亲来接我。等了很久。忽地听到旁边有人在很大声地喊我名字,向我跑来。
“陈七七!你爸爸在那边!”确认我听到后才跑回他朋友那里。
是我补习班同学,与我同小区,我爸爸确实有来接我,但在这之前我与他从未交流过。
那一刻,我是喜欢他的。
过了几天,我出门去超市时,看到他叼着根烟,和随行的人讲着话,时不时冒出几个不太干净的字眼。
我觉得虽然他之前的举动真的很暖心,但三观不合,行为和路子也不同。
低着头匆忙买完东西回家。删除了向朋友要到的他的联系方式。
还有一个学长,艺术节跳街舞。一米八几的个子,皮肤很白,很有气质。听闻他还是我们舞社社长。
那一刻,我被他迷住了。
但后来,我看到他身边的女朋友换得如换衣服般迅速时,我觉得他可能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所以我以后都不再关注他。
02

喜欢一个人是特别容易的事情,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喜欢美的。
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写得很棒,
“ 眼睛捕捉着美丽的东西,荷尔蒙会替我们做决定。
但荷尔蒙消散后,你的心会告诉你最真实的答案。”
你看到幽默高大,拥有运动细胞的男孩子,你会本能地去喜欢,觉得此生就他了。
银幕上的摇滚男孩,有才华有个性,也会喜欢。
你玩游戏匹配到一个虽然你很菜,但依旧会耐心带你的,声音很好听的男音,你也会心动。
但荷尔蒙褪去之后,理智复苏。 你会去考虑他是否真的值得终生。
有些人确实只适合给你带来短暂的欢愉,让你在繁重的生活压力中得到几丝解脱。
但这并不代表着,就是他了。
03

喜欢一个人真的太容易。世界上优秀的人也真的太多。外貌的优势与能力的表现,能让你在单身的时候,一天对好几个异性产生好感。
聊得来,长得帅,能力强,声音好听都能成为喜欢他的理由。
但倘若全凭本能,那便与*交滥**的野兽无异。
人之所以为人,就因在有思维,有道德上的约束。
喜欢和爱的最终归宿必定是责任。在做出选择前,可以喜欢无数的人。但在做出之后,那么维系下去的,就是责任,与专一。
喜欢,本身便是一件荒唐的事情。它不讲道理,没有对错。
就好像在逛瓷器店中看到一样喜欢的物件,捧起来,满心欢喜。又将它完好无损地放了回去。

但就已经心满意足。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