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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的、专业的方法,如何确定?
说起ASD的专业方法,在国内外争议很多,到底哪些是可靠、有效的方法?谁来定?怎么确定?
首先,不得不承认,目前有效的、科学专业的ASD干预方法,基本都是来自国外,国内本土的方法基本没有,这不是一个崇洋媚外的问题,而是必须要用科学来回答的问题。
我国由于缺乏大规模的基础研究和体系化的实践研究,目前没有符合循证实践标准的本土化方法,尽管我相信中国的智慧,一定有能解决中国孤独症的方法,但以循证实践标准来判断,目前真没有!
那么,我们来回答上面的几个问题。
什么是有效的方法,答:符合循证实践标准。
谁来定?怎么确定?答:没有谁定。通过科学研究与实践,如果符合循证实践标准,则认为是有效的专业方法。
什么是循证实践标准
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se),是指“基于证据的实践”,其理念始于20世纪末发展起来的循证医学。最初意指医生“将当前所能获得的最佳研究证据与自身的专业技能及患者的价值观整合起来进行治疗”。此后,不但在医学上占据重要地位,还不但在其它学科领域广泛使用,形成了循证教育、循证心理、循证社会等几十个学科领域。
那么什么样的证据可以作为参考呢?也就是说什么样的证据最可信,什么样的证据不可信?这个也有明确的界定。从证据强度来看,最强的证据是通过随机、对照、双盲的科学设计试验得到的证据,其次是单个大样本随机对照试验,然后依次为对照但未随机分组试验、无对照的系列病例观察,最弱的证据是专家意见和个体经验(见下图,证据强度)。

看到这里,很多人恐怕不会答应,因为咱国人最信专家,最信“成功”经验,在这里怎么成了最不可靠的证据呢?对,这就是科学,专家意见和个体经验在证据强度链上排在最后。
具体有哪些可靠的、符合循证实践标准的ASD方法?
对不起,我国也没有人做过符合循证实践标准的ASD方法统计和研究,还是美国的科学做了这个事。
2014年1月,美国国家孤独症中心组织了159名科学家进行了符合循证实践标准的ASD方法研究,发布了《针对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青少年及青年成人的循证实践》研究报告,并每隔二年进行更新研究报告。
报告把目前对ASD人群的干预分为两种模式,即综合治疗模式和重点干预实践。综合治疗模式是针对ASD的核心特征进行学习和发展的广泛干预,包括一系列实践方式,如由Schopler和其同事发起的结构化教学;重点干预实践则是针对ASD个案的单一技能进行干预,这些实践方式有其操作性定义、聚焦于具体的学习领域,干预时间也短于综合治疗模式,如回合式教学、视频示范。
这些科学家的研究对象就是符合循证实践标准的文献,文献中的被试均为确诊的0-22岁ASD人群,且接受了行为、教育和发展性的干预方法,研究设计中包含至少两种状态下的效果比较,实验设计类型为实验组设计(包括随机控制组实验、准实验设计、断点回归设计)或单一被试实验法(包括倒反设计、多基线设计、多探测设计、交替处理、变动标准设计)。最后呈现了27种符合循证实践标准的ASD教育干预策略(重点干预实践类)。
符合循证实践标准的方法包括ABA技术(如强化、消退、提示)、评估和分析技术(如功能行为分析、 任务分析 )、日常和系统行为练习中可重复的策略(如功能沟通训练、关键反应训练)等,此外包括一些实施干预的方式(如家长实施干预、技术辅助干预)。
27种符合循证实践标准的ASD教育干预方法,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