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债务案件怎么处理 (律师经济纠纷如何处理)

一、案件分享

小黄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通过招聘网站发现一家主播公司待遇优厚,于是去该主播公司应聘。但现场后,公司同小黄谈好了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但拿出的却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主播合同”,合同约定主播公司为小黄提供主播工作培训、流量扶持、办公场地等条件,小黄需要每月坚持直播22天以上,所得的打赏、平台奖励等金钱收入,由公司和小黄五五分成,合同期限为三年,如果小黄未做满三年,则需承担违约金100万元。小黄直播一年多后,觉得主播行业吃青春饭,想做其他行业,于是向主播公司提出辞职,但主播公司说小黄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约定,须承担100万元的违约金。

二、法律分析

小黄是在招聘网站上找的主播工作,那么小黄与主播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呢?小黄与主播公司之间签订的《主播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主播公司提供一些服务,小黄直播赚钱后双方分钱,类似于合作经营的协议,其中完全不涉及劳动人身关系,所以小黄要主张劳动关系非常的难。

撇开主播合同的其他内容,但看约定的违约金,我看过多份主播合同,其中约定的违约金从100万到300万的都有,违约责任更是严苛,而大部分签了合同的主播都是刚入社会的大学生,他们签订合同后想退出时,公司便会拿着这些条款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所以他们咨询最多的是,是否需要支付这些巨额的违约金?

我们这里可以先说结论,虽然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无需支付这些巨额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可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审判过程中由审判机关进行调整。

为什么可以不按合同约定执行呢?因为合同自由并非绝对,会受到合同正义的规制,法律不会允许违约金条款成为一方压榨另一方和获取暴利的工具。有鉴于此,人民法院可以对不合理的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以维护民法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那么如何衡量违约金是否过高呢?最重要最根本的标准是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查清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这个基础上再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在上述案例中,如果小黄只给主播公司造成了5万元的损失,主播公司最多只能获得6.5万元的违约金,而不是合同约定的100万元。

题外话:本人看过很多的主播合同和套路贷的协议,个人觉得部分主播公司招聘主播和套路贷有些相似,都是吃人不吐骨头,主播公司通过在招聘网站上开具优厚的待遇诱使学生或者刚出校门的毕业生加入,然后用一套精心设计的主播合同让这些“主播”无法脱身,要是这些主播公司提供了等价的服务还好,但很多其实没有任何服务,利用优势地位挖了一个陷阱。如果遇到虚假招聘的情况,可以找到宣传部门进行举报,如果对方要你签合同,请擦亮眼睛。

本文作者为许世荣律师,现供职于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曾先后在泰和泰事务所、大湾区某法院任职,擅长强制执行类、民商事争议类、刑事、反倾销反垄断类案件,个人电话/微信:18111258182。未经本人授权,请勿转载、摘抄。